聊了,我和我朋友一起接你的委托,就当度假了,您看如何?”
郑志和看了宁雪至一眼:“求之不得。”
两个人好啊!
一个洒脱、一个优雅,肯定有一款是他儿子那个颜狗欣赏的。
而且,一人计短,两人计长。
两个人比一个人更好办事。
至于不好的地方,大概是花钱比较多。
这个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只他那个败家蠢儿子在曹诗雯那个女人身上花的钱,雇十个人都够了!
何况,儿子教不好,他就算给他儿子留下家资万贯,他儿子也守不住。
改造他儿子,迫在眉睫,钱不是问题!
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很快就把合同签了。
盛景逸和宁雪至收拾了一下,郑志和离开广厦事务所时,带走了两人。
盛景逸和宁雪至随郑志和来到郑家,对郑家的居住环境还算满意。
挺不错的。
就当度假了。
一边度假,一边陪郑志和的儿子玩。
咳。
不对。
是给郑志和的儿子洗脑、改造他儿子。
洗脑这种事,盛景逸自认为他最擅长了。
如果郑志和的儿子真像郑志和形容的那么单纯好骗,用不了几天,他就能把郑志和的儿子给忽悠瘸了!
咳。
又错了。
不是忽悠瘸了,是改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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