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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都是我的我养的(1 / 2)

静儿还没有正式大婚,家里人都仍旧以姑娘称呼。

换嫁衣的过程比想象的长,还好秦琴也不赶时间,就坐在那儿慢慢的等。一边等,一边问管凤翔道:“大主事,您可有什么相熟的金行银铺?我还想再给我这儿媳妇添一点头面……这搭配着打造的凤冠虽然好,我总觉得还少几枝钗子,你觉得呢?”

管凤翔笑着说:“早就猜到县君有此需要。我已找了一名能工巧匠,派专人到金滩镇上接过来的。马上就能到了。”

秦琴听到金滩镇上的首饰匠,不禁惊讶:“莫非是金刚老六?我认识啊?”

她不自觉地摸了摸头上的金钗,带了两年多了,这金钗还是光亮如新,款式也半点不过时。

这笔钱花得很值。

管凤翔一拍大腿:“县君交游广阔!没错,就是他!”

秦琴一下子就欢喜了:“既然是他,我就放心了!也真的是我疏忽了,我应该早点跟你说,早点去相请的。现在怕时间不够呢!”

“不急不急。现在也不迟。”管凤翔道,“我让金刚老六把他手头的现货也带了些好的过来。兴许有能用得上的呢?”

秦琴点头。

说话间,静儿换好衣服走出来了,随着一声羞涩欢喜的“娘”,秦琴抬起眼睛,看到了从屏风后面转出来的可人儿,顿时眼睛都亮了,张大嘴巴合不拢来!

吾家有女初长成啊!

一袭大红嫁衣,裹在少女含苞欲放的身体上,眼睛亮晶晶的,一笑起来,嘴角一点梨涡。头上的凤冠用了明珠做流苏,衬得静儿原本蜜色的肌肤无形中显白了三分。

一屋子人,都直勾勾地看着静儿,鸦雀无声。

静儿脸上闪过一抹忐忑,轻声道:“娘,大家……怎么都不说话了?”

“太好看了。”秦琴轻轻吐了一口气,说,“天啊,真的太好看了。简直难以形容的好看……我这是养了一朵怎样的鲜花出来啊。我太高兴了!”

她一顿毫无保留的夸,静儿心花怒放,“真的吗?”

记得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静儿还是个瘦骨伶仃的黄毛丫头,满脸菜色,手腕瘦得跟柴棒似的,一用力就能捏成两段。秦琴花了好长时间,才接受了自己有个童养媳的事实。看着眼前这个亭亭玉立,如花似玉的美貌少女,哪里还有从前狼狈落魄的半分模样,想到是自己养出来的,秦琴好自豪啊。

再想想,秦秋平也是自己养的,如今也是亚元了。

还有在家乡里,大展数学奇才,帮着糖厂把产量翻了三倍。生意做得有声有色的秦冬雪——秦冬雪才13岁!

以及超级锦鲤秦夏。

“嘿嘿,都是我的,都是我养出来的。”秦琴裂开嘴巴傻乐。

金刚老六也到了,看到秦琴,他倒是一脸意料之中。仍旧是不卑不亢的态度,上前行礼:“金刚老六见过县君。”

秦琴道:“快快请起。我们闲话休提,先说正经事——我要打三支金钗。一支丹凤朝阳,一支花开富贵,一支福寿延绵。赶着要的,您这边最快什么时候可以给我?”

丹凤朝阳,就是一支三羽凤凰,口中衔一颗明珠。明珠越大,钗子越贵。

花开富贵,是一朵牡丹,周围簇拥着水仙、芍药、桃花等五至七种鲜花,图的是个花团锦簇的富贵意头,讲究的是金钗多少钱多少两重量。

福寿延绵,是缠枝藤绕一只葫芦,取了“福禄”的意思,钗尾为藤蔓,钗头为葫芦,点缀仙桃。考校的,是缠花、镂刻的工艺水平。

行家一开口,就知有没有,秦琴要的只有三支钗子,金刚老六的眼神,当场就变了。他把随身带着的工匠匣往桌子上一放,道:“县君懂行,小的也不藏着掖着。花开富贵和福寿延绵两种图样,小的这儿有现货,今儿已经带了来。丹凤朝阳……也有,但不知道是否符合县君心意,请县君过目。”

两支花开富贵和福寿延绵的钗子,都是纯金打造,沉甸甸的,造工奇巧。但丹凤朝阳口中衔的那颗珠子,大小显然有些不够看。金刚老六道:“南珠里头,最大的只能找到这么大了。好的东珠能够有龙眼大,可那不是一般人等能用得起的。县君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倒是有个法子,就是给这颗珠子镶一圈金边,这样珍珠看起来会大一些。”

摇了摇头,秦琴道:“那未免太过投机取巧了些。谁不知道珠大一毫,价高十倍?金刚老六,你听说过一种珠子,叫做南洋金珠么?”

金刚老六眼睛亮了一下,随即黯淡下去:“听说过……可是,没见过。”

秦琴手腕一翻,摊开手掌,掌心处一颗几若寸许直径的金色珍珠,滴溜溜地转个不休。

在场诸人,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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