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衍曾在网上搜索过南槐村,可惜一张照片都没能找到。 现在卫星地图技术那么发达,却偏偏拍不到一张有关这个村子的遥感影像,着实令人费解。 温衍只能解释为南槐村实在太偏僻太封闭了。 在他的想象里,南槐村就像只存在于古画中的村落,美丽、原始却又无比脆弱,任何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都会对它造成伤害,使它化作梦幻泡影。 百闻不如一见,温衍仰首望向前方,眼前这座环绕在苍翠群山之中的村子,竟真和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是南槐村以他的想象为蓝图,一砖一瓦地建造出来,还是冥冥之中,他与这座村庄本就心有灵犀? 温衍抬手抚摸放尸箱,轻声道:“回家了。” 江暮漓魂归故里的消息不胫而走,村民们纷纷围拥过来。接待温衍的是一个年轻人,相貌普通,不高不矮,是扔进人群就找不到的类型。 如果拿神造人,类比人捏橡皮泥,那江暮漓就是精雕细琢的炫技之作,不可复制。而这个人,不过是神随手捏成的量产品。 若非他一开口,众人即刻鸦雀无声,温衍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你好,我是江朝,一路上过来辛苦了吧。” 温衍勉强一笑,和江朝握手。谁知刚一触到,他就愣住了 江朝的手心很热,像攥住一把炭火,自己僵冷的手指立刻暖和起来。 江暮漓的体温,也是这么烫人的。 温衍怕被灼伤似地抽回手,“我该怎么称呼您?” 江朝微笑,“我和江暮漓是同宗同族,论辈分算得上是他叔叔。” 温衍略怔。他只知江暮漓父母早逝,从小就独立生活,从未听他说起过家里还有什么亲戚。 “温同学?”江朝眼神深深凝视过来,一瞬不错。 可能江暮漓在外求学多年,亲缘也变得很单薄了吧。 温衍不再多想,尊敬地叫了江朝一声“江叔叔”,紧接着切入正题,道:“我想问一下,什么时候能给江暮漓举行葬礼……” “你放心,村子里自有安排。”江朝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个地方让你落脚,好好休息一晚。我已经让人把李花秀家的空屋给收拾了出来,你可以安心住着。” “可李花秀丢了爽灵,要紧吗?”有个村民忍不住问道。 江朝淡淡掠了他一眼。 “不、不要紧……”那村民浑身一颤,立刻对温衍解释起来。 “李花秀挺好的,就是有点神志不清。‘丢了爽灵’是我们这儿的土话,没啥意思,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温衍听明白了。 李花秀是个疯子。 所谓爽灵,就是“三魂七魄”中三魂之一,主宰意识,代表自我,使人能够思考、感受与记忆。如果说一个人没了爽灵,那就是指这个人疯了。 孤身在异乡,又要与疯子同处一个屋檐下,一路上温衍的心始终悬着。不过,等真见到李花秀了,他反倒稍微松了口气。 那是个安静秀气的女人,除了神色有些木讷,几乎感觉不到哪里不对劲。 而且,她打扮得也不像普通农妇,一身鲜艳的碎花连衣裙,头发弯弯绕,有烫过的痕迹。 “李花秀本来不是咱们村的人,她男人王海倒是,不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两个人在外面认识,还结了婚。” 邻居大婶扯住温衍,悄声说起了八卦。 “听说小俩口当时日子过得不错,王海还准备在县城买房呢,天晓得人突然没了。” “她一个女人在城里活不下去,只能揣个遗腹子回村,好歹这儿还有王海留下来的房子和土地。” “作孽啊,好好一个人,因为男人的事受了天大的刺激,一直疯疯癫癫的。” “喵嗷呜——” 尖利嘶叫撕破空气,一只黑猫窜进堂屋,弓起背脊,对温衍发出充满威胁的呼噜声。 温衍一直是猫草体质,虹城大学里那些流浪猫狗和他都很亲,他还是第一次被猫讨厌。 温衍有些受挫,他想上前安抚一下黑猫,腿却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 垂下眼,一个浑身煞白的小男孩正抓着他的裤腿。 温衍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这应该是李花秀的儿子俊俊。 俊俊有六七岁了,可长得比这个年龄的男孩瘦小一圈,白里透青的小脸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格外的大。 温衍从口袋里掏出晕车时常吃的酸梅糖,递给俊俊。 俊俊没接,举起手里的小人书,朝温衍晃了晃。 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