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族因子维持着方休的命,他如紫罗兰般幽深的眸子凝视着费德罗城:“这座城,会重新想起血族的威严。”
菲尔曼斯特在用方休威慑费德罗城。
方休颤抖着抬起头,焦黑的眼窝已经没有眼睛,他看不到任何东西了,可还是肩膀耸动,脸上的肌肉呈现出褶皱。
是笑,是无声无神色的笑。
是对菲尔曼斯特所有暴力手段的嘲笑。
菲尔曼斯特扭头,死死盯着方休:“很好,继续保持,我就喜欢骨头硬的人,这样子我的兴致才不会立刻消散。”
说罢,菲尔曼斯特掏出一把刀子,放在方休脖子上开始切割。
那是把粗糙的水果刀,刀刃已经钝了,就算是切苹果皮都可能会卡顿。
不敢相信,这样一把钝刀切割脖子的滋味是怎么样的。
方休知道,并清清楚楚感受到粗糙刀刃硬碰硬切开自己颈椎骨的感觉,他能感受到刀子在自己咽喉里划动的粗糙感,也能感受到自己脖颈后面的皮肤被一点点花开。
视野忽然天旋地转,方休看见了菲尔曼斯特的正脸,随后看到了自己血淋淋的身躯。
“如何?被切了脑袋却仍旧活着的滋味如何?”
菲尔曼斯特邪笑问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