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们,他有家,他有妻子,他有孩子。
抢劫,是最轻松的一门职业。
只需要一把枪,然后蒙住脸,就可以了。
自从退休以来,约翰已经干了十几次抢劫了。
从最开始的一个人,一把手枪,到现在发展成十一个人,三把冲锋枪,四把自动步枪,两门掷弹筒,一挺重机枪,一辆货车的饿狼帮。
这期间,约翰经历了无数次的厮杀以及背叛。
他很不容易,很辛酸。
他有些厌倦了这种刀口上舔血的日子。
但他又无法放下手中的枪,因为一旦放下,他就养不起自己的家。
所以。
这一次,约翰决定干一次大的。
他要抢银行的运钞车。
抢完运钞车,他就可以金盆洗手,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潇洒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