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的西红柿炒鸡蛋,她从小就爱吃,每次都能多吃两碗饭。 又是一碗冒尖的白米饭,宋袖抒接过,随口说:“大哥,你准备何时给我找个嫂子,你这样的男人还单着,真是可惜了。” 宋千仰眉角一挑,眼底似闪过一丝笑意。 “怎么,昨天看我的眼神还想刀了我,今天一顿饭,就把你收买了?” “哦,确实是我先动手的。” 她之所以动手,是因为宋千仰之前有一个动作——她后来明白了,他看到她虎口处反常的红肿,之后的行为皆是在试探。既然是试探,她的反应虽说都是本能,可到底还是正中他下怀了。 她的虎口处已经消肿许多。 比起他的肋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宋千仰不动声色拾回目光,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奶茶到了。” 宋千仰将一杯热的黑糖奶茶递给宋袖抒,宋袖抒沉浸在奶茶醇厚的口感中,宋千仰则面不改色继续刚刚的话题: “我是不婚主义。” “……认真的吗?”宋袖抒嚼着黑糖珍珠。 “你信吗?” 宋千仰抬眸,深深注视着她。 她扑哧一声笑了,“为什么不信?我还不婚不育主义呢,你信吗?”他不假思索点了点头,“我信。” 短暂的沉默,宋袖抒的视线落在一盘香菇油菜上面。香菇事先煎过,背上划着漂亮的刀花。 “我总觉得,我好像忘了点什么。你又会信吗?” “哦?” 宋千仰的反应,好像早有预料。 对此,宋袖抒也是意料之中。毕竟,她这些时日各种反常的表现,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宋千仰这种老狐狸,没有觉察才是反常。 “就比如,我忘了某些人某些事,却保留着作为人最基本的常识。比如咖啡是冰的更好喝,黑糖奶茶要喝热的。我知道西红柿炒鸡蛋永远是家里做的最好吃,我也认识这叫香菇。” “听起来,确实是失忆的症状。多久了?” 宋千仰的反应平静得好似一个心理医生,在面对自己的病人。 “应该很久了。”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一声雷鸣。 “轰隆隆——” 片刻静默,暴雨如期而至,原本静谧的气氛被喧嚣的雨声充斥着,一时却更加寂寥。 宋袖抒回想起她在末世流浪的那些日子。 大概,自长眠中醒来,她知道自己并非异种,而是一个人类——可除了自己名叫宋袖抒,其他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就在此时此刻,她忽然明白了,为何她会认为流浪是宿命。 原来,她始终都在漫无目的地寻觅。 寻一片故土,寻一处归宿。 宋袖抒的脑中像塞了一团浸透雨水的棉花,思绪变得沉甸甸的,有些混沌。她眨了眨眼睛,重新拾起筷子。 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更重要。 尤其是心里空落落时…… 更要填满胃口。 直到干了最后一口饭,宋千仰等她放下筷子,二话不说起身收拾碗筷。 “大哥,我和二哥今天去了安南希的工作室。”宋袖抒站在厨房门口,身子斜倚在门框上,宋千仰动作娴熟地将碗筷全部放进洗碗机。眼前的景象有种莫名的亲切,宋袖抒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说:“我看到了你拍的那张照片,有点好奇。” “好奇什么?” 水池前的宋千仰挤了一坨洗手液,细致而又耐心地搓起手来。 “作为男性视角,你是怎么拍出这样的照片的?” “照片是你强烈要求我拍的,角度和姿势也是你选的。我只是,一个负责按下快门的工具而已。”可若是没有敏锐的洞察力,也很难把握按下快门的时机。 “你喜欢摄影,对吧?” “就像你喜欢画画一样。” 宋袖抒接下来的问题,却与前面毫无关联:“宋总,你大学时,不会是心理学专业的吧?” “辅修是。” “那主修呢?” “建筑。” “你知道吗,你就像一本漫画书,画风虽然清奇了点,可是总有惊喜,还有什么内容是我不知道的吗?” “就当你在夸我了。”一阵水流声终于响了起来,宋千仰洗完了手,一边擦手一边说:“既然是书,还得自己翻下去,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