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相遇时间其实很短,易雪却觉得,一天之内能遇见两次就是上天让她们之间有特殊的联系,不应该错过,于是她这一次,问了廖小妹有什么需要自己帮助的。
廖小妹当时就十二岁,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脱离家庭,就回答说:“我希望有人能带我走。”
这个回答让易雪回想起白天廖小妹问她是不是人贩子的事,从两次接触来看,在廖小妹的认知里,似乎只有被人贩子带走才是最好的离开方式。
易雪按照惯性思维问了廖小妹母亲呢,廖小妹摇了摇头,说没有母亲。
“为什么说没有母亲?你母亲跟你父亲离婚了吗?”易雪只能想到这个答案。
廖小妹却说:“不是,我不知道我的母亲是谁,听说我没有母亲,是忽然出现在家里的,小时候我在福利院长大,但所有的阿姨都说那是我爸爸,从小把我寄养在那的,可能我母亲死了,可能她也受不了我父亲,直接把我丢给他了吧。”
没有母亲的孩子又有那样一个父亲,童年遭受的痛苦一辈子都治愈不了。
易雪本想帮她找到母亲,只要她母亲有想逃离的想法,她多少愿意出手帮忙,可是现在没有母亲,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未成年保护法跟收养法之下,廖小妹很难独自离开父亲去生活。
法律建立的本意是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可同时也让一些孩子被禁锢在了原地。
彼此都没什么经验,易雪只能给廖小妹一张名片和一些钱,告诉她,如果有一天熬不下去了,可以来找自己,不过是多个孩子而已,自己养得起。
当然,最好熬到十四岁之后,因为收养法的最低年龄是十四岁,那时候她自己要走跟父亲是没关系的。
因为廖小妹还要回去给廖当祥做饭,所以她不能待在菜市场太久,收下易雪的名片和钱之后三人就分开了。
后面几天易雪都在廖小妹下午买菜的时间带女儿过来跟她见一面,几乎每天廖小妹身上都有新的伤。
没两天易雪就看不下去了,说让廖小妹去报警算了。
廖小妹不敢,她没有母亲,也就是说,警方只能教育廖当祥,不能把她交给母亲抚养,没有母亲是最难过的事情。
无法,易雪只能试着去找廖小妹的母亲回来,不管是否真心愿意带廖小妹走,她只需要一个能够跟廖当祥抢女儿的人,只要给钱,对方说不定愿意,反正最后孩子也是自己帮她养。
想找人,当然要去医院,易雪让廖小妹偷了户口本,然后去医院说自己是廖小妹的姨母,出生证明丢了,现在要上学,想重新开一下。
医院那边程序很繁琐,加上没有廖当祥的签字,又少了母亲一向,根本不给开。
就在易雪愁得嘴里冒泡的时候,忽然接到电话说自己丈夫被人打了,而且挺严重的。
易雪很烦自己的丈夫在这种时候给自己找事,不太想管,去医院交了钱就重新去想办法弄廖小妹的出生证明了。
然而就在第二天下午,三人重新在菜市场相见,易雪说了自己丈夫住院的事,能在云城多留几天,廖小妹没注意到这个事情跟自己父亲有关,她只是很开心易雪她们能多见见自己。
菜市场是云城老菜场,很多年没人管的,政府就给了钱做摊位,没监控,不过她们很谨慎,都装作顺路一样走着,免得被廖小妹父亲发现以为她要逃跑又打她。
易雪想跟往常一样带廖小妹吃东西,这一天廖小妹拒绝了,她说自己前一晚刚被打了心口,最好不要吃刺激的东西。
这几天其实廖小妹天天被打,易雪害怕她那一天就被打死了,于是很着急地想看她伤在了哪里,然后问她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忽然间被打得这么厉害?
廖小妹将前一晚的事情说出来,说到后面易雪的脸色渐渐变了,她意识到,自己丈夫可能是被廖当祥父亲打的。
说完之后廖小妹意识到易雪脸色不对,忙问她怎么了。
易雪静静看她一会儿,说:“我好像知道,怎么带你走了。”
只是带走廖小妹,需要很长的准备工作。
除了让廖小妹被母亲带走,还有个办法——直接成为孤儿。
收养法规定的年龄只到十四岁,今年廖小妹十二,不过是两年的事情,这个时间要拿捏好,要在廖小妹被打死之前,又要卡好十四岁这个点。
她们说好,等廖小妹满十四岁就动手,这样的话廖当祥一死,她就是自由身。
以及,易雪需要时间来计划怎么在不影响自己的情况下把廖当祥和自己的丈夫都弄死,最好,他们自己互殴把对方打死了。
易雪想了很多办法,然而都不太可行,说到底,两家人不在同一个城市,不管怎么样设计,确实很难有下一次交集。
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廖小妹给易雪发了消息,说廖当祥想让自己给他生个孙子,之后就要把自己送回老家的祠堂去,她还很懵懂,不知道祠堂是什么意思,只能将廖当祥当时的话跟语气尽量描述给易雪听。
跟廖小妹这个小孩子不同,易雪是个成年女性,她知道男性的劣根性,都不用廖小妹描述得太清楚,她直接就能联想到廖当祥想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