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初旭开始担任阮林林的吉他和滑板教练。
第一天出门的时候,她颇为紧张,先去客厅打探情况。
程晚歌在厨房准备晚饭,顾青云在客厅练字。
她站在他身后看了会儿,忍不住夸赞。
“写得真好。”
她对毛笔字一窍不通,但好歹是学设计的,线条构图等方面都有研究,对方的作品绝对可以拿去卖钱了。
顾青云看她挺有兴趣,让出位置,“你来试试?”
她忙摆手。
“不不不,我不想出糗。”
“没关系,我教你。”
顾青云不由分说地让出位置,把毛笔递给她。
阮林林被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坐下去,椅子上还留有他的体温。
拿着毛笔,她开始纠结。
改写什么呢?
顾青云似乎看出她的纠结,提示道:“不必拘束,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她瞥了他一眼,微微一笑,一阵龙飞凤舞,雪白的宣纸上出现三个大字——死老头。
噗嗤。
顾青云笑出了声。
阮林林放下笔,洋洋自得地拿起纸欣赏。
“好看吧?我真是有天赋……得找个地方挂起来。”
一只大手握住她的手,她怔了怔,反应过来是顾青云。
他已收敛起笑容,全藏在眼睛里,语气颇为无奈。
“写字不是你这么写的,换张纸,我教你。”
阮林林坐回椅子上,换了新纸。
顾青云站在她背后,胸膛几乎贴上她的后脑勺,左手绕到她面前,半圈着她,以一种极专业优雅的姿势握着毛笔,在纸上缓慢运行。
与此同时,好听而深沉的嗓音在她耳畔响起。
“练写字,首先要学会坐,肩宽背直,胸中永远提着一口气,写出的字才有力量。其次是握笔,古人说‘令掌虚如握卵’,手掌要像握着一个鸡蛋似的,这样方便运笔……”
他富有耐心地教导着,阮林林想认真的听,却忍不住心猿意马,微微红了脸。
一分钟后,崭新的三个字出现在纸上。
死老头。
遒劲有力,笔锋分明,行云流水。
好字。
顾青云将笔放在乌木笔枕上,侧脸问:“会了吗?”
阮林林沉默半晌,呆呆说了句。
“你是左撇子啊。”
他笑了笑,揉揉她的花白的头发。
“起来吧,想干嘛就干嘛去,不用不好意思。”
原来……他早就看出来了?
阮林林大惊,简直无地自容。
而他好似一个没事人,已经坐回原位继续写字了。
既然如此,阮林林拎着包悄悄溜走,去新房子里找自己的小教练。
客厅里,手机铃声打破宁静。
顾青云拿出来看了眼,是以前的老同事,按下接听。
“喂?”
“老顾,听说你出院了。身体怎么样?改天我们几个老家伙去看看你?”
他摇了摇头,“不用,心意到了就行。”
“不是吧,这么久没见,你不想跟我们聚聚,一起喝杯茶?我前段时间刚去云南,弄到不少好普洱呢。”
他嘴角轻扬。
“真不用,医生让我少喝茶,免得刺激心脏。还有……梦芝她不喜欢人多。”
“我看主要还是因为后面那条吧?哼哼,重色轻友的家伙。”
顾青云笑道:“行了,等我身体再好些,请你们吃饭赔礼谢罪。”
“这顿饭我可记住了,你休想反悔。”
挂断电话,程晚歌面无表情地走出来。
“你为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守在家里当小媳妇。可她呢?天天就想着往外跑,哪儿像六十八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十八呢。”
顾青云整理毛笔,“不全是她的原因,我本来就不喜欢聚,人多吵得我头疼。”
“你就继续自欺欺人吧。家里酱油没有了,我去小区外面买瓶酱油。”
程晚歌没好气地说完,拿上钥匙和零钱,出门买酱油。
晚上六点,太阳只剩最后一点余晖,大片大片的火烧云染红半边天空。
程晚歌刚走出小区大门,面前就开来一辆鲜红的法拉利,正好停在她面前,把去路挡得死死的。
车窗降下,露出一张白嫩嫩的年轻男性脸庞,头发染了一撮灰,耳朵上戴着钻石耳钉。
正是公司的大合作商之一,正山集团采购部经理,瞿天成。
瞿天成二十三岁,刚从国外毕业回来。本人除年轻时尚长得好以外几乎没有优点,能坐上这么高的位置全靠他的董事长亲爹。
好在他本人热情开朗,善于交际,工作做得还不错。
程晚歌与他相识是半年前的事,当时王总太忙腾不出时间,委托她帮忙和正山交接一下,见到了瞿天成。
合作挺顺利,可没想到的是,自此她就被瞿天成给缠上了。
还是死缠烂打,怎么都甩不掉的那种。
法拉利出现在视野中的第一秒,程晚歌的脸就沉了下来。
瞿天成笑嘻嘻地打招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