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柔,怎么了?”
曾以柔从悲伤的回忆中清醒过来,抬眼就撞进钱奕鸣温和而充满担心的眼眸里。
她甜甜地一笑。
她是怎么了?
她都重生了!
她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什么都没有、卑微地求生存的孤苦伶仃的女人。
她现在是一个幸福任性的小女孩!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里让人太拘谨了,不太习惯而已。”
钱奕鸣对这个答案并没有怀疑,就是他,第一次来这里,也有几分的紧张,不过不想露怯,才强装着镇定自若而已。
他猜想过对方的身份不简单,没想到,会这么厉害。
只是吃一顿饭就如此的大费周章,其他的行事还不知道要吓人成什么样子呢!
刚才一直不方便,也没有问问曾以柔,是怎么认识这样厉害的人物的。
早知道有这种关系,他们还操心什么呀!
饭桌并没有多大,就坐着方浩轩、林志伟和钱奕鸣、曾以柔四个人,他们两人说的悄悄话,对面的人当然也听到了。
方浩轩有些懊恼,自己不会一出手,就把小姑娘给吓住了吧!
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也没有想到会让她不适应。
他忙补救道:“柔柔你不习惯这里吗?要不,我们现在换个地方吃饭?”
说起来,曾以柔跟方浩轩的交情并没有多深,上次偶然见面,还是对方帮忙自己的多,她还没有那样自大地以为自己有什么主角光环,能让人见了自己就跟喜欢人民币一样。
她更加不好意思地说道:“叔叔,没关系的!我就是第一次来,觉得不太适应而已。不用换的!
再说,叔叔,就我们这样普通的家庭,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几次机会来这样高档的饭店,我能借着你的光,开开眼界,高兴还来不及呢,你给我们换了地方,不是该让我遗憾了吗?”
最后,说完,还调皮地做了一个鬼脸。
众人都跟着笑了起来。。气氛也跟着随和了下来。
这样自我调侃的话,原本不过是坦诚的实话而已。
方浩轩却心疼的不行,觉得女儿该娇养,曾以柔就该跟她的名字一样,养的娇娇的柔柔的,来个饭店吃饭,算什么大事,也要被人给看不起,仿佛是在戳着自己的胸膛,说自己没有尽责一般。
他开始细心地帮曾以柔布菜,给她耐心地介绍着菜名和主要的配菜、做法,对于自己喜欢吃的,自然就不注意地多说了两句。
曾以柔也趁着多停留的时间,多吃了几口眼前的水果玉米羹。
方浩轩看着跟小老鼠一般偷吃的曾以柔,不再着急地介绍了,用公勺又给她舀了两勺,才笑着问道:“柔柔,喜欢吃甜的?”
曾以柔咽下口中甜软的水果,喝了一口汤,才道:“嗯,喜欢。我特别喜欢吃玉米羹,加上水果的香甜,就更加可口了。我妈妈就经常给我做玉米羹吃。我妈妈还跟我说,我姥姥做的玉米羹最好吃了,我很小的时候,就能吃一小碗。后来,我奶奶去世之后,我妈妈做的味道怎么也不对,我饿得哭得嗓子都哑了,都不肯吃东西。
幸亏我从小就好养活,吃不到,时间长了,忘记了,就不会再挑食了!”
……
“浩轩哥,这是我妈妈做的玉米羹,陪着土豆丝,你尝尝好吃不好吃?”
“浩轩哥,快来吃玉米羹,今天赶时间,都没菜了,给你包一包糖,你尝尝好不好吃?”
“浩轩哥,今天是我熬的玉米羹,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浩轩哥,我经常给你带玉米羹,你到底是喜欢吃,还是不喜欢吃呀?都没有见你提过意见!”
……
一碗玉米羹许多以为早就遗忘的记忆,就这样冷不丁地从脑海里浮现出来,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那个单纯地仰望着自己的女孩,其实,他在来这个小山村之前,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么粗糙的东西,更加谈不上会喜欢吃什么玉米羹。
只是,在这个物质贫乏的年代,在这个时常饿肚子的环境里,有人,经常会想着偷偷给你带一碗难得的热乎乎的食物,想着你是否有吃饱,是否吃的好,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
方浩轩也给自己舀了一勺玉米羹,喝了一口,怀念地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过玉米羹了!今天突然想着尝尝才让厨房做了一股。
这碗是够精致的,里面的材料也放了不少珍贵的东西,可是,却远远不及记忆中那一碗普普通通、甚至没有什么味道的玉米羹。”
咦,这玉米羹,还有这么多的故事呀?
怎么闻着好像有点粉红色的意味?
好想知道,好好奇呀!
曾以柔一边喝着粥,一边用亮晶晶的目光贼兮兮地看着方浩轩。
方浩轩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外漏过情绪了,还跟人聊起了从来不跟人提起过的那段难忘的回忆,连他自己都觉得万分意外。
他几乎是话音一落,意识到不对劲儿,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
视线扫过曾以柔,看到她可爱的小样子。。心情也跟着不那么沉重了。
他抬手摸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