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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34(1 / 2)

妮娜犹疑了一下, 眉头微皱说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 当时谢利莫名趔趄了一下,手一松那虫子就掉了, 正好掉在了大卫的脚下,不过也是碰巧吧。”

查尔斯听了之后想了一下也同意妮娜的看法:“应该还是巧合,虽说是因为对方脚滑要摔倒让虫子掉了,但是大卫踩了虫子也是事实,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我看你们相处得好像还不错?”

当长辈的嘛, 总是比较关心孩子们的交友情况的。学院里都是些个调皮蛋, 也全都是变种人。倒不是说他们不好,但是秉着一颗老父亲的心,查尔斯还是希望孩子们能多一点普通朋友的。

只可惜, 查尔斯的想法注定是要落空的,因为隔壁家的孩子从人种上来说的确是普通人,可要从智商来说,那真是碾压整个泽维尔学院, 约莫只有查尔斯自己再加上个汉克能和人家小朋友比一比了。

都说多智近乎妖, 谨欢觉得吧,聪明到这个份儿上,基本也就和普通人没有关系了。

谨欢心里想着事儿,干脆就进了厨房。最适合她思考的地方就是厨房了,手下的活计不停,但是早已习惯成自然, 脑子自然就能用来思考。

妮娜说应该是碰巧,查尔斯也觉得只是巧合,可是谨欢心里却跟明镜儿似的。

巧合?狗屁的巧合,这事儿要是和欧洛丝没关系,谨欢都能诅咒自己的发际线变成和迈克罗夫特一样了。以着这孩子的智商,这些变量在她眼中不过是条再简单不过的计算题,只要一切都算好了,自然就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谨欢在厨房里折腾了好半天,别说是中午的菜了,就连晚上的菜她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要不是琴洗完了进来准备搭把手,谨欢真的就要把羊给烤了。

和谨欢一起住了这么久,琴是知道谨欢经常在厨房里“神游”的。换言之,你以为她在厨房里专心致志地做菜,实际上她的灵魂早就不知道飘荡到哪儿去了,只剩下肉身还在厨房里兢兢业业。

琴觉得幸亏别人不知道谨欢这情况,不然非得嫉妒死不可,谁家顶级大厨下厨房的时候不是小心再小心呢,就算是米其林三星拿了十几颗的,也不敢说自己在家下厨的时候走神的。可偏偏谨欢不仅走神,她做的菜还一点问题都没有,照样好吃到让你说不出话来,这不是活活能憋屈死人嘛。

“姑姑,您再这么忙活下去,我看我们这几天都不用干别的,只要吃就好了。”琴拉着谨欢笑道。

谨欢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厨房里摆得满满当当的食物,按了按额角道:“嗨,一个没注意就给准备多了,没关系,我还多准备了只烤全羊,等晚上请隔壁过来吃饭也行。”

请隔壁邻居吃饭?

姑姑是热情好客的性子吗?

这话如果是问学院里那群傻蛋,那随便哪个都会疯狂摇头,是是是,对对对,姑姑就是这么地热情又好客,不然他们的幸福生活是从何而来的呢。可要换成琴,长成大姑娘的琴也照旧心思敏感,她能觉察出来,姑姑的确是个热情似火的性子,但是也分人的。就拿她和波比来比好了,姑姑对她是绝对比对波比更好的。

只见了一面的邻居,难不成这里头还有什么隐情?

谨欢前些天一直都没怎么下厨,好不容易赶着他下厨,大大小小的吃了头都不抬,最后全都瘫到沙发那边去了。也只有大姑娘开始爱漂亮了,从前吃十二分饱的,现在只吃十分饱了,所以现在还能很轻松地给其他人泡茶,跑完茶之后就坐到了谨欢身边,小声问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

“姑姑是觉得隔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说这话的时候,琴已经悄悄放出了自己的思维,开始观察起隔壁来。

隔壁福尔摩斯家的也已经用完午餐,大儿子和父亲在书房谈话,福尔摩斯夫人正敦促着小儿子和小女儿练习小提琴,不得不说,这么小的孩子竟然也能拉出像模像样的曲子,琴很是为学院里那帮鸟人羞愧。

呸,连人家五六岁的小孩子都不如。

“他们家孩子很聪明,智商非常高,天才的那种。”谨欢意有所指说道。

琴不明就里问道:“所以呢?”要说聪明的话,琴也不觉得他们周围缺少聪明人啊,哦,等等,天才还是缺的。妮娜的天赋非常高没错,可要说智商的话,说聪明,但是上升不到天才的地步。而大卫呢,琴绝对不会怀疑他的智商,就冲着他这么小就这么皮,智商肯定不会低的,可是到底是不是天才,这个也不好说。

所以谨欢说隔壁的孩子是天才,一时间还真就勾起了琴的好奇心。

“假如,我是说假如啊,假如刚才大卫踩死的那只虫子其实是那个小姑娘把一切都算好了,故意让大卫踩死的,你觉得是为什么?”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嘛,谨欢自己方才琢磨了半天没琢磨出来,干脆就直接把这个问题给拉了出来,大家一起探讨探讨嘛。

“您是说是欧洛丝故意让大卫踩死夏洛克的虫子?”琴愣了一下才回答道:“或许是因为她不喜欢虫子?”别说是小姑娘不喜欢了,就是琴这个大姑娘也不喜欢啊,虫子哎,恶心巴拉的,夏洛克估计还真是个天才,毕竟天才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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