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以上出自《奏事》,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一一清晰明确,疑者可查!”
邹雨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的话语响彻整个会场,而她看向科皮格拉斯的目光满是冰冷。
“我知道你听不懂,所以我帮你翻译总结一下:
第一,焚书是因为天下归一,法令一统,需要士农工商各司其职。但却依然有人开办私学以古乱今,用自己的知识惑乱百姓!所以需要禁私学,烧杂书!
第二,像《诗》《书》,还有诸子百家这些书籍,除非你是博士,不然不许谈论,也不许私自收藏。但换句话说,如果你是博士是可以谈论和收藏的;而且秦朝提倡务农,所以医药卜筮种树这类书,众人可以留着。秦朝更是鼓励众人学习法律,知晓法律条文,以免违反法纪。
你,告诉我这是你说的焚书?!!
坑儒?坑的是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关坑儒之事,一开始说方士,其后说文学方术士,之后再说诸生,最后说为皆诵法孔子的儒生!
方士:即自称能访仙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如侯生、韩众、徐市(徐福)、卢生。
文学方术士:文学术士,可以泛称博学善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称儒学之士。
诸生:诸的意义是多,生的意义是学生,诸生的字面意义,是多位学生。
皆诵法孔子的儒生:孔子门下儒家弟子。
堂堂一本史书,居然如此前后矛盾?岂不可笑哉?!!
加之出土的秦汉法律文书,秦汉死刑中并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
别说坑儒,便是坑方士之说,都存伪!
哼,儒生尊孔子,以德礼治理天下;而秦始皇以律法治天下!加之西汉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为天下之口舌,始皇之法与儒相反,始皇其人,安得善哉?!!”
邹雨冷笑,有关始皇帝之功过,在启明帝国早已定论。而与始皇帝有关的焚书坑儒之事的真伪,在启明帝国更是天下皆知!焚书是真的,断无可疑,但焚的是哪些书,《奏事》之中都有说明。
但坑儒?
在司马迁著《史记》之前,可没有哪篇历史文献记载着秦始皇坑儒之事。如淮南王刘安著编《淮南子》一书,更有董仲舒著有《春秋繁露》一书。这两人一者对道家推崇备至,一者更是独尊儒术的发起人。这两个人可都比司马迁老,这两本书也都比《史记》早,然而这两本书别说秦始皇坑儒了,连坑埋过方士都不曾提过!要知道那已经是汉朝,如果说始皇帝真干过坑埋方士,乃至于坑埋儒生的事情,他们两人一为汉室皇族,一为汉室重臣,会需要为秦始皇遮掩?怕不是笑话!!!
再者,司马迁时期正是汉武帝热衷于信神求仙,方士们再次大红大紫的时期。著史警今,向来是史学家的爱好。加之在西汉初年的《说苑反质》中就有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并且故事更加完整,其中还有秦始皇坑方士故事的后半段,方士侯生被始皇抓住,侯生不仅不惧,反而正气凛然、口若悬河对着始皇一顿怒喷。最后始皇被喷的心悦诚服,反而放了侯生。这种故事不过是西汉初年的方士们编造出来用于自我吹嘘,游说权贵以博取禄利而已。
只是被司马迁截取上半段,稍加编改,借古讽今,警示众人。
如果说司马迁都还只是写始皇坑方士,那么到了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地位更加高上之后。一群儒家经师为继续抬高儒家地位,甚至是神话儒家,将儒学国教化。便开始对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进行偷梁换柱,改成了焚书坑儒。
一开始没有坑儒地点,后来确定了在始皇陵南面的骊山陵谷。一开始没有坑埋时间,后来也确定了是在冬天。一开始只是寥寥几笔,后来情节更为详细,阴谋之论更加明显。一开始是直接坑埋,后来又改成先射死,后填土......所做的一切不过就是为了将儒家的经典抬举为圣经,将儒生们塑造为不惜为道与理殉教的圣徒,将儒家的地位推到至高!
如果是确确实实存在的真实历史事件,需要这样不断修改?直接按照《奏事》所记,一开始便将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清楚明确记录下来以示后人便是,需要这样三番五次的修订?!!
如今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呵,怕是司马迁本人复生,恐怕也认不出那是自己写的史书了吧。
“万邦来朝终有始,金戈铁马铸盛唐。大唐的赫赫威名,是灭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