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也打算回家了。” 她这么和金玉郎坐着,实在是有点不安,金玉郎忽然由个乏味之徒变成了有感情的人类,这也让她很不习惯,还不如早些回家去,关上大门自己乐——不用做寡妇了,这值得一乐。 哪知金玉郎答道:“急着回家做什么?再说外头刚刚天黑,人家喜欢玩的,都要玩到十一二点才回去睡觉呢。我吃我的饭,你坐在一旁陪陪我吧。实不相瞒,我……”他低了头,显然也是有点不好意思:“我今晚见了你,感觉是特别的亲切。差一点……就再也见不到了。” 傲雪只是微笑,没觉着羞涩甜蜜,就只是不好意思,不过这不好意思体现在脸上,和羞涩甜蜜的模样也差不太多,都是红着脸。而她一红脸,金玉郎那脸也红了:“真的,不骗你,我经过了这一场大难,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下午回到家里时,别看我对着大哥闹了一场,其实我心里是欢喜的,别说见了你亲切,就连后门拴着的那条花狗,我看着都顺眼了。” 傲雪听他把自己和花狗放在一起说,反倒镇定了一点,确定了面前这个金玉郎换汤不换药,虽然能说出几句人话了,但内里的灵魂还是那条糊涂虫。不过话说回来,能说人话就是好样的,就比原来强。所以抬眼望向他,她小声说:“你不必说了,我懂你的意思。你让人给你开晚饭吧,我在一旁作陪便是。” 金玉郎下令开饭,而金宅的其余人等搜索记忆,都感觉二爷好像从来没在家里这么招待过连二姑娘。二姑娘本人也很不自在,不自在之余,又有一点欢喜,因为这个样子的金玉郎就足可以给她做个丈夫了——做别的不成,做个丈夫是够了。先前她对婚姻绝望,是因为金玉郎实在是不理她,对她从来都是只有客气。 两人隔着餐桌坐了,金玉郎面前摆着清粥小菜。他幼年任性的吃喝,伤了肠胃,所以再怎么饥饿,也不敢由着性子大嚼。土匪窝里一天三顿的热汤面很合他的胃口,如今回了家了,饮食比土匪窝精致了一百多倍,但他到了晚上,也只敢喝粥。 他慢慢的吃,傲雪面前摆着一杯咖啡,她用小勺子缓缓搅着,不急着喝,只爱嗅它的香气。餐厅里有一座小钟,忽然铛铛铛铛铛的敲了一通,正是已经到了晚上九点钟。金玉郎放下筷子,抄起餐巾擦了擦嘴,然后说道:“傲雪,我打算明晚在京华饭店请客。原来你我生分得很,我在外面只和我自己的朋友吃喝玩乐,有什么交际活动,都不带你。这回我要改一改了,明晚请客,你也要出席,还要带上嫂子和大哥。” 傲雪停了手上动作,勉强笑道:“你这好意,我心领就是了。但我是个落伍的人,不会交际,连跳舞都不懂,去了之后不但我束手束脚,还要连累你照顾我,那又何苦来?” “那我要说明天请客,是为了庆祝我死里逃生呢?你该不该为我庆祝?” 傲雪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咖啡,同时想起了衣橱里那件夏天制的新旗袍,那件新装没穿过几次,料子也不错,穿着它应该是有资格见人的,如果明天别下雨别降温的话。 放下杯子咽下咖啡,她点了点头:“那好,只是到时我若是露了怯,你别笑话我就是。” 金玉郎将胳膊肘支上桌面,单手托腮,歪头看她:“怎么会笑话你?我现在可不是原来那个天真无知的花花公子了,那时候我在土匪窝里回想往事,只觉得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嫂子,你,大哥,对我都是那么的好,我却一点也不往心里放。真的,你们真的是——” 他欲言又止,似有千言万语不能出口。忽然伸手抓住了傲雪的手,他用力的握了握,同时在心中补全了那后半句:你们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