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惹?
况且,就算是有那个胆子,也没那个必要。
傲雪身不由己,眼看着前方就是金宅大门了,她心知自己一旦随了这几个流氓走,前方等着自己的,必定就是个火坑。于是她叫得撕心裂肺,一边叫,一边灰心绝望到了底——金家除了金效坤,其余人等,从主子到奴才,全不是人!她平时并没有亏待过任何下人,可如今他们竟然就那么眼睁睁的看她被流氓们活活绑走!攥着她脚踝的流氓已经迈过门槛,把她的一条腿拉扯出了金宅大门,她猛地向上一跃,要做困兽之斗,然而随即就被那七手八脚重新抓了住。
忽然间的,有声音从天而降:“你们要干什么?”
那声音似曾相识,她立时挣扎着抬头望去,隔着满眼泪水,她看到了施新月。
施新月孤零零的站在金宅大门口,显然也是没想到会遇上眼前这一幕,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扯着长袍一侧,他提高声音,又问了一遍:“你们要干什么?”
那几个汉子将傲雪抬到了大门外,本是胜券在握的了,冷不防见了这么个瘦骨伶仃的长衣青年,先是怔了怔,随即恢复了豪气:“没你的事!滚!”
他话音落下,傲雪抢着也嚎啕出了声音:“施先生,你救救我!金玉郎把我卖给了这些人,他们要带我走!可我和他已经没了关系,他怎么能够卖我?”
施新月一下子明白了:金玉郎这是要对她斩尽杀绝。
金玉郎当然是可以对她斩尽杀绝的,可他昨天刚救活了她,今天他又怎么忍心看她重新走上死路?背在身后的手攥了拳头,手心硌着个坚硬的小铁管子,是傲雪落在旅馆的一支口红,被他上午发了现,于是他带着这个小玩意儿溜达过来,想着如果自己能够有缘和她偶遇,那么就把这支口红还给她。如果遇不上,那说明他们无缘,他就把这小玩意儿扔掉,就算了。
事实证明,他们有缘,而且是如此惨烈的缘,每一次相见,她都是在绝路上辗转挣扎。但今朝倒还胜过昨日,今朝,她知道哭闹抵抗,知道大喊“施先生你救救我”。
他想救她,救了她就会得罪恩公,可周围没有人认识他是谁,他或许可以抓住一个流氓往死里打,让傲雪趁乱逃走。傲雪一逃,他便也逃——毕竟在山上当过半年土匪,他受过历练,不完全是弱书生。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对,眼看那扯着傲雪一条腿的汉子最为瘦弱,他把心一横,呐喊一声冲了上去,对着那人就挥了拳头。
拳头正中那人的面门,那人痛呼着向后一晃,随即果然松开了傲雪,一步跳过去掐住了施新月的脖子。施新月没想到打架里头还有直接锁喉这一招,一口气登时被他掐了断,幸而有人及时跑来,一把拍上了那人的肩膀:“停!”
那人看了来者一眼,没说什么,梗着脖子松了双手,而那人转向施新月:“请跟我来。”
施新月喘了两口气:“你是谁?去哪里?”
那人扫了他一眼,低声答道:“金二先生要见你。”
他这句话说得巧妙,几乎就是以气流送出了一声耳语,只让施新月一个人听清。而施新月听了“金二先生”四个字,简直如同过了电一般,整个人都抖颤了一下。
金二先生,金二爷,说来说去,都是一个“他”。他已经连着许多天没有见到“他”了,凭着“他”留下的那几张钞票维持着一日三餐,他有时几乎要恍惚,怀疑那个“他”是自己想象出来的——然而又绝不可能,因为如果“他”不存在,那么他就早已冻饿而死了。
另一种可能,就是他已经身处于死后的地狱,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
那人说完这句话后,对大门口的那几个汉子丢去了一个眼神,那些人会意,放傲雪落了地,但依然反剪双手押住了她,不许她逃。施新月看了傲雪一眼,然后随着那人走向了胡同口——胡同口停着一辆汽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的,停得安静,仿佛已经来了许久。
走到车门前,领路的那人将后排车门打了开,他下意识的俯身向车内看,后排座位上歪着个人,那人围着一条极厚的灰色毛毯,毛毯上方露出黑色的西装领子和花绸子围巾。围巾半遮半掩着他雪白尖削的下颏,而他的黑眼睛,也深陷在了同样青黑的眼眶里。
这是一个病骨支离的金玉郎。
然而金玉郎仿佛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病态,他躲在温暖的厚毛毯里,先是向着施新月微微一笑,然后开了口,发出了虚而糯的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施新月面对着自己的恩公,心头忽然百感交集——恩公是永远不能辜负的,可那个女人,他也是真心想救的。
他没办法,只能是实话实说:“金先生,我想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