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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臣贼子④(1 / 2)

手里的猎物还没放下, 薛采就已经观察到, 慕思思衣衫不整发型凌乱,脸上有汗渍的痕迹, 很明显之前一定去了山林里之类的地形比较复杂的地方。干了体力活,手有点红肿却没有破皮,再结合她身上的茶香, 薛采已经推断出了她之前干了什么。

不过他也没说话, 只是把猎物放在地上,伸手接过茶碗。先是闻了一下, 老实说茶香很一般, 但是薛采却露出了一个沉醉的表情,“好香啊。”

慕思思一眨不眨的盯着薛采看,嘴角已经忍不住勾起一个弧度了。接着薛采又喝了一口,然后赞道:“这茶真好喝,我累了一天了,回家能喝碗茶真是太舒服了。”

慕思思已经彻底绷不住了,嘴角已经咧开了,“好喝你就多喝点,还有呢。”

看着慕思思高兴的样子,薛采心说要想让一个女人满足幸福, 除了给与她需要的情感以及物质之外, 日常的夸赞和宠溺是必不可少的,女人有时候比男人还渴望被认同。

薛采大口了喝了茶,之后装作突然发现一样, 轻轻握住了慕思思的手道:“呀,你手怎么了?怎么又红又肿的?”

慕思思现在已经彻底昏了,她羞涩的道:“没什么的,我就是……跟着狗剩家媳妇去采茶,然后炒了茶。”

“什么?”薛采恰到好处浮夸的道:“刚刚那茶是你亲手摘的亲手炒的?”

慕思思脸颊绯红,“嗯。”

“思思……”薛采一脸感动的不要不要的表情,“为了我你居然这么辛苦?你可是公主啊。”

“别这么说。”慕思思双眼亮晶晶的道:“自从决定跟你离开,我就已经不是公主了。我是你的妻子,为你做这些是应该的。”

“思思。”薛采感动的握着慕思思的手。

“阿湛。”慕思思激动的被薛采握着手。

两人这样深情对视片刻,薛采感觉到了任务进度上涨了一大截。遂满足的道:“小傻瓜,你好好休息,我给你做饭去。”

桌子上还有早餐的脏碗,薛采将桌子上收拾了,去院子里打了水洗过碗之后才去做饭。

今天除了两只狼之外,还打到了一只野鸡。他将野鸡收拾了,放进罐子里,之后又把罐子放进灶洞里。这是村里的土法子,一些野鸡啊肉啊的放锅里一时半会炖不烂,还特别费柴。将特制的汤罐子放进灶洞里,这样锅里烧菜煮饭的时候就能顺便将罐子里的肉炖好了。

之后他炒了一荤一素两道菜,等饭煮好的时候野鸡汤已经炖好了。

慕思思这一天实在辛苦,香喷喷的饭菜上了桌,她不顾公主的形象大口大口的吃了两大碗饭,和薛采一起将桌子上的菜全都消灭干净了。饭后慕思思坐在门口看星星,叹气道:“这样吃下去,我会长胖的。”

正在洗碗的薛采道:“你胖了也漂亮。”

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慰贴的了……

慕思思只觉得浑身没有一处不舒坦的,也不知怎么回事,薛采说的每一句话都很合她的心意。她觉得当初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在这里就算是干活干的浑身疼,也比嫁去北元幸福多了。

薛采洗完了碗,慕思思已经靠在门框上睡着了。他去厨房烧了热水,轻轻摇醒慕思思道:“热水给你弄好了,洗了再睡吧,会舒服点。”

身上脏的不行,慕思思也确实有点难以忍受。没有人伺候沐浴,她就自己动手,洗完之后发现洗澡好像也不是很难嘛。

慕思思睡了之后薛采没有急着睡觉,他趁着这个机会将狼肉狼皮处理了。虽然慕思思可能不会介意,但这种场面还是少让她见到的好。

圆圆的月亮高高的悬挂在天上,村子里的寂静得很,只有虫鸣蛙叫伴随着薛采。

生活充实日子过的倒也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这一个月里慕思思进步飞快,已经学会了洗衣服打水烧水洗碗扫地,就是做饭上没什么天赋。村子里的人也都知道他们家事男人做饭,女人们都羡慕的不得了。捕猎一天回来还会给媳妇儿做饭吃,这是什么绝世好男人?

因为村子里的女人们念叨多了,导致村子里的男人对薛采都有种诡异的敌视感。一面非常佩服他的身手,一面看见他那张俊俏的脸蛋就会不爽。

不过不管心里怎么嘀咕,一见面大家就都是好兄弟了。

这一个月里薛采积攒了不少动物的毛皮和一些城里受欢迎的野味,他借了狗剩家的驴车,打算进城将东西都卖了。狗剩就劝他,说村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货郎进村收购山货,贩卖一些盐布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让他不要进城那么麻烦。

薛采表示知道了,但还是要进城。家里缺的东西比较多,还是进城买更方便齐全一点。

在慕思思的目送中,薛采赶着驴车进了城。他此时已经是一副地道的猎户装扮了,古代又没有照片,除非碰见以前的熟人,否则不太可能会将他认出来。他逛了几家皮货店,选了一家最厚道的将皮货卖了。

又去酒楼将野味都卖了,之后揣着钱,赶着空空的驴车去购买物品。

一路上看见有好几拨人背着行囊往城外走,薛采给慕思思买胭脂的时候特意问了掌柜,掌柜叹了口气道:“打仗了,去北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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