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里虽然是世界最大的翡翠集散地,但竞争也是相当的惨烈。 而老板坤原本是这一片最大的翡翠矿主,与曼德在当地的地位有得一比,差不多有十来年了。 不过,随着年龄不断增大,雄心已经不如从前了,一些后起秀不断的窥视着他的翡翠矿和地位,原本五处矿产,现在手里只剩下三处了。抢去坤两座翡翠矿的,就是在当地最近年突然崛起的一位名叫哥丹的年轻人,年龄也李哲差不多,也就是三十来岁。 说起来,这家伙还有些华夏的血统呢,据说他的爷爷辈,是一位当年躲到这里的华夏老兵,娶了当地的女子。 可能是遗传了爷爷的血统,哥丹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棒,十六岁的时候,就跑到一个武装组织去当了雇佣兵,大约是是在二、三年前,丢了一条胳膊的哥丹突然回来。 因为参加过枪战,杀过人(他自己说的),又丢了一条胳膊,所以,这家伙很快就在当地成了年轻人追随的对象。 那时候李哲还在当保镖呢。说起来,两个人有过一次交集:倒不是因为纷争,而是当地每年一次的枪法比赛。 枪法比赛是这里近十年来兴起的一种类似于华夏古代的比武大会。因为这里的武装组织多如牛毛,不下几十家,所以,每年在当地的点灯节上,各家都会选出拿得出手的枪手参加比赛。 当然了,这种比赛到没有什么特定的章法,有的立个靶子,有的直接以远处树上的果子为目标,不过,比到最后,因为剩下的人越来越少了,所以,一般的时候会以活物,如猴子了或者更小的鸟为目标。 如李哲这种职业保镖或者叫杀手的,一般是不会参加这种比赛的,但也有特殊的时候,应该是李哲到这里给坤当保镖的第二年,那时候坤的老大地位还没有受到冲击呢,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坤特意请李哲代表自己的一方出战,当时的价码还真的不低,花红相当于华夏币二十万。 而哥丹也是刚回来不久。 虽然只剩下一条胳膊,不过,枪法还是不错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受当地年轻追随的一个主要原因。 经过三天的比拼,最后只剩下二个人。 没出意外,剩下的两个人就是——李哲和哥丹。 最后一场比赛是在第三天的傍晚。 二个人在大家的簇拥下,来到小镇外的小河旁。 小河到是不宽,水也不是很深,刚过脚面子。 不过,小河的对面,就是片树林,长的非常茂盛,附近的鸟儿,晚上就息息在这片树林中 此时已经是残阳西下,一听说这是最后一场比枪法了,几乎所有的武装组织,不管以前有多大的矛盾,此时也不在意了,全都围了过来。 虽然人是不少,但大家都很守规矩,几乎没有说话的。 负责比赛的当地大佬把李哲和哥丹二个人带到小河边儿。 这里离着小河对面的那片树林差不多有六、七十米。 “好了,你们二位就站在这里把。看到小河对面树林边上的麻雀了吗,你们二位准备好了,听我的口令,一齐开枪,谁把麻雀打下来就是第一名。”大佬说道。 “那要是都打下来呢?”听他这么说,哥丹问道。 之所以这么问,因为大佬指的那棵树上落着的可不是一只麻雀,而是一群。 “如果我们俩都打下来,他赢。”听哥丹这样说道,李哲说道。 之所以这样说,也是李哲对哥丹的尊重——毕竟人家是一条胳膊,能走到最后,绝对是个人物。 “那不行,要是都打下来,咱就接着比,我不占你的便宜。”可丹倔强的说道。 “你们不要争了,这按李兄弟说的,如果你们俩都打下来,哥丹赢。”大佬想了一下,把手一挥,一锤定音。 虽然围观的人没说什么,不过,大佬的这个决定,显然得到了大家的支持。 “李兄弟,你不用卧式准备?”大佬看着李哲问道。 因为此时哥丹已经找了个土坎,趴在那里架好了枪,做好了射击准备。 “这样才对哥丹公平,你就发命令吧。”李哲看了一眼哥丹说道。然后眼睛盯着小河对面树上的一只麻雀,手上拎着那把长枪,枪口还是冲下,并没有做射击前的准备。 听他这么说,已经趴下在地上准备好射击的哥丹,看了李哲一眼,暗暗的点了点头。 “李兄弟不愧为这里的第一保镖。大家轻声音点,别吓跑了麻雀。两位听好了,我说预备,你们就准备好,我说放,你们俩要一齐开枪。预备——放!”大佬声音不是很大,但很有力的说道。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