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必行也不知道以前是哪里的豪门贵族,收藏的书籍孤本极其多。
他们的小院面积不大,除了住人的一座木屋,独立出来的小厨房和院墙处的梧桐树,就还有一个独立出来的书房。
书房不小,陈列了许多书柜在里头,皆放满了来自各地的书籍,不仅有野史游记,经史子集,甚至还有修真的秘籍。在书房下还有一个地窖,放满了一箱箱封起来的书。
钟必行从地窖中尘封的箱子里掏出几本识字入门书,准备好好教钟无名识一识字。
而谢寻幽飘荡在书房里,看到一溜的阵法孤本和剑术孤本,不由得有点恍惚。
这里面的阵法孤本他几乎都听闻过,但是之前都以为这些孤本已经在岁月长河中流失了,谁知竟在这么一个简陋的书房里看见。
这里的阵法孤本少说有三四百本,剑术孤本也有两三百本,已经快要到一个中上等宗门的藏书水平了。
他并没有在钟无名爷爷身上感觉到任何灵力,这位明明是个凡人,那……这些孤本,修真典籍都是从哪里来的?
谢寻幽百思不得其解。
还有就是云隐乡这个地方格外偏僻,交通不便,而这里的居民却从没出现过物资短缺的现象。虽然人们也种了田种了菜,但是谢寻幽并不觉得这些就足够填饱上千人的肚子。
云隐乡确实是个世外桃源,居民们也很是友好,但总有些……不同寻常。
钟必行教钟无名识字的过程格外顺利,顺利得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他默默看着这几本识字入门,整整两千五百个字,钟无名用了一周就都给记住了,虽然写得还不怎么样,但是……一周,一周就记了两千五百字!
他这是捡回来个啥玩意儿?
就算是很久以前,他那个素有天才之名还当了状元的兄弟也没这般变态,况且钟无名在这之前只是个流浪儿,不似他们一样在书香门第里从小就耳濡目染。
钟必行抬头往外看去,阳光照在他爬了好几道皱纹的脸上,给他斑白的头发添上点岁月的醇厚。
“老头!我把你的书拿出去看啦!”钟无名站在梧桐树下,怀里抱着一本大部头,上面端正写着“四洲游记”的四字小楷,她空出一只手朝他使劲的挥。
钟必行“封勺”才一月,钟无名整个人都长了不少肉,脸色也变得红润,身上不合身的旧长袍现下穿在身上正好。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在她身上,看起来同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没了什么区别。
她笑得开心,钟必行见状也不扰孩子的兴致,朝她做了个快滚的手势,提醒道:“可别弄脏书了。”
“好嘞!”钟无名应得爽快。
她抱着怀里的书,一路奔过街市,一边跑一边同摊主们打招呼,大家都带着笑容。
自从钟无名救了那群孩子后,大家都对她友好极了,有的还热情地给她塞上一个香喷喷的大肉包。
钟无名自然是好一番推拒,再装出一副小大人模样同摊主好一通说道,最后装作“无奈”的样子领过摊主的大肉包,喜滋滋揣进怀里。
钟无名脑瓜子好使,采药和玩耍两不误——她哄骗那群小朋友分头去给她采药,看谁采得多,她就带谁上旁边最高的树,去摘最甜的果子。
而钟无名自个就躺在树枝上,翘着二郎腿看书。
不得不说,钟无名的确有着奸商的天赋,轻易就把这群孩子打发去给她打白工。
这些孩子一开始还有些不耐烦,但钟无名实在是太厉害了,她能灵活地窜上最高的树,能轻易找到树上的鸟巢,还能徒手抓住河里的大鱼。
这些可比抓人游戏好玩多了,所以大家都想钟无名带着他们玩。加上采草药久了后,天真的孩子们也找到了些乐趣,所以钟无名都不用干活,每天送去医馆的药材还多了不少。
钟无名总能同别人混成一团,这点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谢寻幽觉得好似只要她想,就能抓住别人的心,让别人对她死心塌地。
钟无名只用两周时间,就成了整个云隐乡孩子们的头头,同每个孩子的关系都处的很好,一些比她岁数大上不少的大孩子都听她的话。
夏日蝉鸣声阵阵,钟无名躲到了树荫下,捧着手里的书看得格外认真。
刚开始看的时候还有些滞涩,但是她越看越顺,越看越入迷。
这本书顾名思义,是本记录了凡间四大洲风土习俗的游记,作者不详,但是从这本书里庞杂的内容里就可以看出作者知识的渊博。
钟无名是从这本书里第一次见识到这凡间的百态众生,她从没想过,在她流浪的那几个城镇,和身处的这个世外桃源之外有着那么辽阔的世界。
没看这本书之前,她总以为世界也就外头的那几个城镇和云隐乡这么大,而她可能同这里的无数人一样安居在这个桃源里,给钟老头养老送终。
最美好的幻想也不过是成为一个商业开遍这几个城镇的大商人。
可她从书中看到了整个凡间的版图,而她所熟识的地方在上面加起来甚至都没有一滴小小的墨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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