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 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才勉强同意。 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干活认真,从不懈怠,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铁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 报社在县城的西面,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 同事说,这边交通方便,又靠近新开发区,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 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这边要找房子住,肯定会很费劲。 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烦,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 可惜,他绕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 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一点儿收获也没有。 尽管已经入秋,不过秋老虎的太阳可一点儿也不逊,晒得他脸皮微微痛。 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他将自行车推过去,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 。拿出铁水壶拧开,灌了好几口,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个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 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啃了几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着。 忽然,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 他本能抬起头——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发丝微乱,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微微红了。 他惊讶挑眉,将口中的馒头咽下。 “你怎么来了?” 薛凌喘着气,笑呵呵解释:“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离得太远,喊了你没听到。我是一路跑过来的。” 语罢,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 程天源见她跑得累,连忙将馒头搁下,拧开水壶给她。 “喝两口,歇一歇。” 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他猛然往回缩,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一边解释:“刚才我喝过。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 八十年代初,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擦汗擦嘴用。 “不用了。”薛凌丝毫不在意,手抢过他手中的水壶,大口喝了好几口。 程天源看着她吞咽的动作,暗自有些尴尬。 大城市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她 一个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个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实在不行! 他不自在轻咳,开口打破别扭的尴尬。 “报社在前面那条街,刚才我绕过那边两趟。天气热,你怎么还出来?吃了吗?” 薛凌将水壶塞给他,一脸不好意思。 “天气这么热,你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还要大老远跑来帮我找房子,我怎么能躲里头凉快!我还没吃。” 程天源剑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挂在中天的太阳。 “都快十二点了吧。我先带你去找点儿吃的,还是咋地?” “不用。”薛凌笑嘻嘻打开军色斜包,掏出仍热乎的铝餐盒,道:“我们一块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她递了一个餐盒给他,自己打开一个,里头装着白米饭,还加了十几颗花生米在角落。 程天源打开另一个,发现是一个大鸡腿和两样青菜,还有五六颗炸小肉丸。 “挺丰盛的,普通饭堂肯定供应不了这么多” 薛凌笑答:“是啊!我听同事说,报社只负责供应一餐,主任体恤大家辛苦,叮嘱厨房的老阿姨每餐都弄丰盛些,一定要有两样肉加两样菜,份量不能少。我食量小,肯定吃不完。你帮我吃点儿,免得浪费了。” 程天源道:“你先吃,我带了馒头 。” “不行!”薛凌瞪大杏眼,道:“一块吃,一会儿冷了就不好吃了。咱们三餐都尽量吃热乎的,不然容易拉下肠胃病!” 语罢,她瞪向程天源手中的冷馒头。 程天源微愣,握馒头的手不自觉缩了缩。 “……没事,我也只是偶尔吃。我已经吃一个了,不怎么饿。” 薛凌霸气伸手,一把夺了他的冷馒头,塞回原来的布包里。 “跟我一块吃,不然我也不吃!” 程天源略有些无奈,拿她没办法,只好拿起筷子吃菜。 薛凌用汤勺将大鸡腿推给他,语气不容商量。 “昨天的炸小肉丸你吃过了,今天该我吃了,你吃鸡腿。” 程天源看着那鲜嫩的大鸡腿,正要摇头—— “这么大的鸡腿,我一个人肯定吃不完。”薛凌嘟嘴道:“中午天气热,到晚上肯定会馊。你不吃,那就留着等馊!” 程天源自小在农村长大,家里经济向来紧巴巴,逢年过节才有可能闻到一点儿肉味儿。 像这样的大鸡腿,他哪里舍得浪费! 他忐忑啃了一口,刚蒸出来的嫩鸡腿,带着一丝余温,又香又滑,口感好得让他停不下来,很快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他见薛凌只吃菜,想着她丝毫不嫌弃,刚才两人还共享了同一个水壶,高 大身板主动往她坐近些,徐徐将大鸡腿推到她的嘴边。 “……你也吃一口。” 薛凌挑了挑眉,暗自有些惊讶,不过内心更多的是开心,俯下用力啃了一块,笑盈盈吃下。 “嗯……很好吃!” 这些天的相处中,他总是不咸不淡,不热忱,不冰冷,可总有一种淡淡的疏离感。 这是第一次他主动坐得这么亲近! 薛凌内心高兴疯了! 这可是她和他的一个大进步! 她偷偷笑了,埋下头大口吃饭,手肘捅了他胳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