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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2 / 3)

脸,朱羲从小到大没少遇到过想打他主意的人,可惜,那些敢朝他伸手的家伙不是被他剁了爪子,就是被他打残了。最终无一例外都只能跪在他脚下喊爸爸。

对比之下,眼前这个男人委实有些不够看了。

“你不是地上人吗,怎么弱成这样?”在任茗眼里,经历过基因改造的地上人不该这么不堪一击。

男子挠了挠头,一脸的不好意思:“我……我中药了……”

“怎么中的药?”

“我……我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一瓶生姜水。”

任茗恍然大悟。

地上人的通病,迷信机器。

地上城的机器的确大都安全可靠,但很可惜,这里是地下城。

“呵呵……看来你一早就已经被人盯上了。给你一个衷告,在地下城,任何能被人为打开的东西都没办法保证百分百安全。”

见那家伙仿佛一只受惊的狗狗般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任茗忽然起了逗弄他的心思,故意笑着问他:“算你运气好今天遇到我。你知不知道今天一旦你被抓回去,会遭遇什么?”

男人没回答,只是瞪大了那双小鹿斑比般清澈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任茗。

任茗觉得有趣,故意压低声音吓唬他:“你会被卖去地下黑市,凭你这张脸,你十有八九会被买去送给地下城的某个大人物,等大人物玩够,就会被随意丢给手下人,一层层往下,会碰到什么样的人全凭你运气。等到你被玩得破破烂烂,疾病缠身,你的身体器官会被一件一件摘下来卖掉……”

越到后面,她的语气越像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听到她的话,男人那张原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变得越发苍白,虽然竭力维持镇定,但下意识搅在一起的手指还是暴露了他此刻的惊恐。

见成功恐吓到了他,任茗顿时心满意足,笑道:“胆子这么小,也敢来地下城探险?”

“不是探险,是找人!”他摇头否认,而后哆哆嗦嗦地打开了右手拇指的指甲盖。

任茗这才注意到他那看似与常人无异的右手拇指竟然是一件机械义体。

正惊讶间,指甲盖内已投出了一道立体投影。

“你有没有见过她?她叫李嘉木,是我的朋友,她失踪前最后的定位就在这座地下城。”

任茗顿时对他大为改观,因为好奇心作死,与为了寻找失踪的朋友以身犯险,这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质。

见投影中的姑娘长得颇为好看,她忍不住起了一点八卦之心。

“她是你很重要的人吗?”

没想到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跟她没怎么说过话,不过我们是朋友。”

于是,她再度哭笑不得了:“你竟然为了一个没怎么说过话的朋友,独自一人来地下城。”

“不是一个人!我带了保镖,走散了而已……”此时,男人的一张脸已经涨得通红,不知道的,大概还会误以为任茗对他做了什么。

因为实在太过离谱,任茗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你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你难道就没察觉到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男人沉默不语,一张脸却越发的红了。

“既然你都已经沦落到了这种地步,走正轨渠道回去大概率已经不可能了。你先在这里住上几天,等找到了机会我就让虹爷派人把送你上去。”

想着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任茗决定为他动用自己的特殊关系。

“虹爷?是烈阳会的虹爷吗?你竟然能指挥得动虹爷!”虽然在人情世故方面一塌糊涂,对地下城的功课倒是做得挺足。

见他面露震惊,任茗慌忙补充道:“别对我抱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只是个普通人,救你全靠运气。”

这家伙的确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傻白甜,大概是觉得白吃白住不太好,时不时会变着法地称赞任茗,只可惜马屁每每都会拍到马腿上。

“你看着一点都不像地下人。”对上任茗那森冷的目光他才慌忙解释,“不不!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我只是在夸你长得好看!”

任茗不置可否。

因为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地上人普遍长得比地下人好看。继续进化下去,她甚至怀疑,地上人与地下人会不会成为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这个世界,长得完全不像地下人的确是种赞美。

他还特别喜欢引用前人的诗句,什么“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什么“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每每背到一半才猛然意识到地下城的居民一辈子都不可能亲眼见到他口中的这些美好意象,然后如断电的AI般定格当场。

最有趣的是,他时不时会在墙上点来点去,期待着能唤出某种控制面板,洗完澡不会主动擦,站在那里等着毛巾主动飞来,等到冻感冒了才意识到地下城的毛巾没那样高大上的功能。

那段时间,任茗最大的乐趣就是看那家伙最近又闹出了什么笑话。

明明偷偷在青梅竹马的秘密基地养了个男人,吃他的食物,穿他的衣服,当时的任茗却愣是没有产生哪怕一丝一毫的背德感。原因无它,那家伙给她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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