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
“是吗?多少个?”
“好像是三百多个吧?具体不记得了。”
……
两个人聊着话绕过了山包。
有点晒,两个人拣着树荫走。
朝阳散射着万道金光,晨风吹拂着树叶飒飒地响。
叶莲再一次看向曹学谦。
曹学谦硬朗的脸庞也镀上了一层金粉的光泽。
真好。
亲爱的人就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
自从曹学谦在去到管理同鑫厂以后,他陪伴叶莲的时间就比以前多多了。
最主要的,同鑫厂没有程点菲,叶莲再也不用担心曹学谦会与程点菲怎么样怎么样了。
虽说,一个城市就这么大,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之间一定不会再相见。
但叶莲不去想那么遥远。
未来的事未来再说。
她只管现在。
自从叶莲追随曹学谦来到沿城,现在才是她与曹学谦最轻松并能常常相依相伴的好时光。
曹学谦终于不用像在顺达厂那样因为任务太重需要天天加班,也不用像在立金公司那样因为离得太远每天需要早出晚归。
他现在不仅能早一点下班了,早上上班前也能陪一陪叶莲,或散步或打球,逗她笑逗她乐。
这样的幸福和浪漫,让叶莲的心,又变得踏实而释然。
*************************
六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六点半左右。
曹学谦开着车离开同鑫厂,准备回家。
曹学谦虽然是才接手管理同鑫厂不久,但他以前也经常来厂里,再加上每年的尾牙餐都要与厂里的人见上一面,他又是个人来熟,虽然是老板,却丝毫没有架子,所以跟厂里的人早就熟悉了,尤其是跟那些厂里的骨干,那已经是混成朋友了,所以接手起来都还比较顺利。
曹学谦建立了他的管理架构,按照管理架构走,让工厂能够高效地上传下达,令出必行。
基于以前在立金公司当结构部经理的经验,曹学谦认为,一个好的有智慧的领导,要能做到知人善用,在自己的掌控能力范围内,将权力下放,抓大放小,无需事事亲力亲为……
当然,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曹学谦还在摸索着前行……
……
福克斯在旭辉工业园左转右拐。
工业园里有些工厂的工人已经下班,园区里面走着一拨一拨的穿着不同厂服的打工仔打工妹。
一天的劳累终于结束了,他们笑着聊着,心情似乎不错。
一群可爱的打工人,身上有一种以苦为乐的精神……
这情景是多么地熟悉。
自己刚来沿城,在顺达厂的时候,每天的上班下班,也是如他们一样,穿着厂服,混在这样的人流里面。
被降为学徒时所穿的那件深蓝色工衣,永远刻在了他的记忆里。
曹学谦小心地开着车,避开着路上的人流。
来到旭辉工业园的大门,曹学谦缓缓地停下了车。
有保安从保安室走出来。
“呀,曹大哥。”保安亲切地叫。
“小黄,还没下班呀。”曹学谦探头跟保安打招呼。
天天从这大门进出,曹学谦性格又好,总能让人舒心快乐,所以没多久就跟这工业园的保安混熟了。
尤其是这小黄,他当过兵,二十六七岁的年纪,高大帅气,又礼貌又机灵,颇得曹学谦的喜欢。
曹学谦车里面要是有点什么饮料或者小吃,就会给小黄拿一点。
小黄也不会客气,就像拿自家大哥哥的一些小东西,拿了就分给同事们一起吃。
小黄记得曹学谦的车牌号,认得曹学谦的车,要是看到曹学谦的车来,就会特意从保安室出来打个招呼。
“曹大哥,我是刚上班,今天值晚班。”小黄笑着说道。
曹学谦点头哦了一下,看到拦车杆升起来了,就与小黄拜拜,出了工业园的大门,右拐进入郁金路。
郁金路两边都是工业园,有很多家大大小小的工厂。
现在正是各个工厂陆续下班的时候,好多工人都往郁金路汇集。
曹学谦慢慢地开着,要开过这人流多的一段路,车速才能提上来。
一辆蓝色的摩托车刷地擦着福克斯开到前面去了,车上是两个嘻哈模样的年轻人。
“我去!人这么多,还开这么快!”
曹学谦正心里不满,忽听得前面有人大喊:“抢劫啊!我的包!”
曹学谦一激灵,立马看向远处。
可不?
一个穿着红色厂服的女孩子正没命地向前追赶。
她的前面,刚才从自己车边窜过去的那辆蓝色的摩托车正呼啸着驶向远方,后座上的那个嘻哈仔还得意洋洋地挥舞着手里的战利品。
曹学谦怒火中烧!
又是飞车党!
这情景他太太熟悉了,叶莲就是深受其害!
曹学谦本能地开车想追,但无奈路上人太多,而就那么一下下的功夫,摩托车就在路口向右转向了另一条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