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感知的,名为“有”;
无,不可感知的,名为“无”;
当事物从不可感知变为可感知时,名为“生”;
当事物从可感知变为不可感知时,名为“灭”;
感知的主体,名为“心”,亦名为“能知”;
感知的客体,名为“物”,亦名为“所知”;
而世界,就是“心”与“心”所感知的“物”的总和。
对每一个人来说,世界就是他/她所感知的对象的总和。
不同的人所感知到的世界并不相同,世界是什么样的,取决于感知世界的心。
除了心所感知到的世界,没有其他的世界,或者说,讨论心所感知到的世界之外的事物是没有意义的。
在心可感知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有”,也没有绝对的“无”,一切总是在不断变化之中。
变化,即意味着,有些因素在“生”,有些因素在“灭”,有些因素在聚,有些因素在散。
在心所感知的世界里,没有永恒。
一切可被感知的事物,有生即有灭,有聚即有散。在生之后灭之前,似乎真实无伪地存在,在生之前灭之后,又了无痕迹,找不到任何一丝一毫的实质。
包括可被感知的人的身体、感受、思想、情绪、情感、意识等,均是如此。
既然在心所感知的范围内找不到永恒,那么作为感知主体的“心”呢?
“心”是什么?
心是感知的主体。
心,从何而来?
如果说心是主体,就不能问心从何而来。
首先,心作为感知的主体,一定不是其所感知的任何一种客体对象。
如果心是其感知的某种客体对象,心就不再是主体。
或者说,如果心是客体对象,那么世界就是客体对象对客体对象自身的认知,这等同于说,世界是主体对主体自身的认知。当主客一体时,主客之分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世界是自身对自身的认知,则意味着,你感知到的所有一切,其实都只是你自己。
如果心不是客体对象,那么也不可能来自于客体对象。
心是主体,代表它没有来去。
心所感知到的世界时刻在变化,有“有”、“无”,有“生”、“灭”,有“来”、“去”,有“聚”、“散”,但不管世界如何变化,作为主体,心的本体却没有变化,不能说感受这一切的主体,过去、现在以及未来有什么不同。
但如果去寻找心的本体,却寻找不到。
作为感知一切的心,没有实体,没有方所,没有大小,没有颜色,没有味道。
但其实也无须寻找,因为可感知一切的心,从未离开过你。
更准确地说,可感知一切的心,就是你自己。
作为感知主体的心,不能用任何概念来“定义”。
只有客体才能被定义,被主体定义。
被定义的对象永远是受限的,只在被定义的范围内存在意义。
主体是超越客体的,主体不能被定义。
因此,对于作为主体的“心”,不能用“有”、“无”、“生”、“灭”、“真”、“假”、“来”、“去”等概念来定义它。
“有”、“无”、“生”、“灭”、“真”、“假”、“来”、“去”,是发生在“心”的感知范围内的事件,而非其自身。
对于“心”而言,这些都是不断变化着的现象,对于不同的现象,“心”赋予它们不同的意义,至于其本质,则并无不同,一切皆无实质,一切皆在变化,一切皆无定论。
而心作为主体,超越一切概念。
这就是你的本质——超越一切。
超越一切,意味着没有时间的分别,没有空间的分别,时间和空间,都是发生在心所感知到客体世界中,而主体,超越时间和空间,不能用定义客体的概念去定义主体。
如果主体“心”没有来去,那么“客体”是否有来去?
从根本上而言,心所感知到的现象有来有去,但因为其并无实质,所以客体同样也是无来无去的,有来去的是现象,无来去的是本质。
另外,“意识”作为特殊的客体,在现象上展现了心的运动轨迹。
前面说,心不是一种实体,而且无来无去,怎么会有运动呢?
的确,就本质上而言,心,既无大小,也无方所,既无边界,也无来去,但这样的话,“心”就无法感知到“自己”。
“心”无法认知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心无法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就会认为自己“不存在”。
但实际上心是“存在”的,虽然是一种无形的存在。
矛盾产生的根源就在这里。
灵明的心无法忍受自己的“不存在”。
虽然这“不存在”仅仅是因为无法感知到“存在”,而非实际上不存在。
但心却希望证实自己的存在。
当心能够证实自己的存在时,心才会安宁。
心希望证实自己的存在,这就是心产生认知作用的原动力。
当心感知到客观对象时,心同时也认知到了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