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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战后会议(二)(1 / 2)

虽然知道大名不会现在看,但是辉虎觉得有必要让大名知道治安方案的主要内容,于是对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

“这个方案,主要核心是以暴制暴,严刑峻法,极大的增加犯罪成本,极力保护守法者的利益。”

“哦?”大名听到这些话,很感兴趣,因为在过去分裂势力强大的时候,大名的话没什么人听,所以别说严刑峻法了,连法律的力量都没有深刻的感受到过,通常遇到事情需要解决的话,就下达一个命令,如果觉得以前的命令不合适了,就再更改上一个命令。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你给我说一说。”

“具体讲就是两方面内容,第一是制定严密的法律,加强法律的权威,任何人——包括大名手下的官员和石尾治一大人的手下商人,都要遵守。”

“第二是对于犯罪分子,必须全面的进行严刑峻法。举个例子,如果有劫匪劫持人质,按照法案,人质的家人必须立刻向当地官员或我们的忍者报案,不得私自和绑匪沟通谈判,否则按照具体情形判刑,轻则罚巨款,重者苦役。”

“而我们收到报案后,不会和绑匪有任何谈判,会进行武力解决!最关键的是,凡是有劫持人质的,一律格杀,绝对不能让罪犯有利可图,法律一定要站在守法人的一方。”

说到这里,辉虎心里说,要是这个世界有人权分子,自己一定被喷死了,因为辉虎主导的这个法案,根本不讲什么人情、不讲谁是强势一方、谁是弱势一方,更不会按照地域、人种而特殊对待,方案里只有两类人,违法者,死,守法者,活!

至于犯罪者心里是不是无心、年龄太小不懂事等等之类的理由,在辉虎这里统统不成立。

在辉虎看来,那都是在保护犯罪分子,是潜在犯罪分子在给自己找后路,希望执法能“灵活”,因为守法者没想过犯法,所以根本不存在这些问题。

“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

这句话上辈子辉虎记的最清楚,是汉朝一个大官说的话。当时他小儿子被绑架了,而处理绑架案的官员怕绑匪撕票,不敢贸然进攻,但是那个大官就说了这句话。

意思很明显,朝廷的法令是不准和劫匪妥协,劫匪必死。今天如果因为我的儿子被绑架,就是对绑匪进行妥协,就会让天下人看到绑架所获得的巨大利益,这不是在引诱天下人犯罪吗?所以你们不用管我,赶快发兵进攻。

一直说汉随秦制,从这里可见一斑啊,怪不得人家能强盛数百年。

当然,这只是治安方面的法案,至于官员管理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辉虎根本没提,这不是自己这个火影该管的事情。

“额,这样会不会太过酷烈了?”

大名听到辉虎的话,有些担忧,别看他在政治斗争中,杀人灭门也不在少数,根本不在乎什么人命。

但是大名也知道,一旦按照这样的方法处理犯罪,那一定会有很大的阻力。

一是那些绑架案的家属,他们一定会不满意。二是地方的官员,也不会满意,因为法律越严密、法律条文越清晰、威严不得侵犯,他们手中的“灵活性”越少,就等于他们的权利越少啊。三是地方上的那些流浪忍者们,他们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一定很不满意。

辉虎知道大名的意思,解释了几句。

“大名请放心,我的方案虽然严厉,但那都是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对于守法之人,我们是提倡大力保护的。”

“比如,人的生命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受到威胁时,比如有人入户抢劫或者妻女受到侮辱,户主杀之无罪,甚至要进行奖励,因为他们也是为天下除去了祸患,间接的维护了国家和其他人的利益。”

“哦,这样的话,支持的人会多一些了。”

其实,在大名心里还是比较满意辉虎的方案,原因很简单,法律的严密,法律的威严,可以减少地方上官员和贵族的权利,增加自己手中的权威。

毕竟,法律的本质就是秩序,上位者最需要的就是秩序,地方分裂势力才会不喜欢秩序,因为混乱可以让他们有机会进行扩张。

至于这样的法律会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大名毫不在意,法律是为了自己管理国家的,不是用来管理自己的。

就拿绑架案来说,不说自己这里的防卫工作基本不可能让家人被绑架,就算被绑架了,自己能用的手段多了,难道法律还能处罚自己不成。

这时候,石尾治一等人思索了一会儿,也对辉虎的方案赞不绝口。

“哈哈哈,火影大人虽然不经商,但是所说的话却深谙商业之道啊。尤其是绝对不能让罪犯有利可图这句话,说的十分深刻。”

石尾治一端起小小的酒杯,品尝了一口清酒,缓缓说道:“在我的眼里,人皆趋利,人人都是商人,而世间万事万物都可以是商品,看的到的如金银玉石、看不到的如忠义名声等等,而犯罪当然也是一件商品,当人们觉得犯罪成功的话可以获利千万,失败的话不过做半年牢房,还有吃有住,呵呵呵,估计想要犯罪的人会数不胜数,毕竟这个年代,吃饱饭的人不多啊,对他们来说,坐牢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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