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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歌(第三更求收藏)(1 / 2)

酒宴持续到快九点结束,四瓶酒被喝光,但是除了孙姓老贼脸发红,其他人都没有喝多。

大部分人都走了,只留下了田导和雷朋,师姐三个人。

他注意到大白似乎想要跟他打招呼,但是看到师姐不敢过来,灰溜溜地走了。

师姐挽住了他的手臂,把手揣进他的兜里。“走,我们去下一场,就在不远。迪哥,你不要开车,走过去几分钟。”

田导笑道:“我也回来几年了,自然知道地方。”

感受着师姐伸进衣兜的手,他突然想起了赵雷的那首歌,就唱了起来。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靠了上来,惊喜问道:“这是什么歌?”

“有感而发,还没有名字。”

她啊了一声,瞪着雷朋。“你刚写的?”

田迪笑道:“小雷是才子啊,写的好,唱的更好听,嗓子是老天爷恩赐的。”

师姐抱紧了雷朋的手臂,威胁说道:“你快想好,我要听,我要听你唱给我听。”

“行,我要赶快找纸笔记下来,别一会儿灵感没了。”

她一听就急了,松开了雷朋,拉着他的手就跑。“迪哥,快点跟上来。”

来到一家英式酒吧,一进门,她就在吧台叫道:“快拿纸和笔,有用,”

服务员显然认识她,立即递过来了圆珠笔和便签纸。

她想了想问道:“有A4纸吗?”

旁边一個姑娘问:“信纸可以吗?”

雷朋点了点头。“信纸更好。”

拿到纸笔,可是听到酒吧里的音乐,他就忍不住分辨起了播放音乐的音阶,曲调。

他拿着纸笔说道:“我去外面写,外面冷,你到里面等我。”

“不,我要跟你一起。”

雷朋知道她公主病,也不再劝她,跟着一起还更香。

趴在一辆车的车顶,他开始扒谱,写歌词。

至于歌词,里面有些地方当然需要调整一下

第一段歌词写好,第二段的一开始,就需要调整。

分别总是在腊月(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寒冬深夜的街头(深秋嫩绿的垂柳),你亲吻我额头。

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我从未忘记你。

BJ,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BJ的街头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三里屯的街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等雷朋写完歌词,根据曲调写上简谱,回头一看,师姐竟然已经泪光盈盈。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拉着雷朋的衣袖。“我想你在唱一遍给我听,唱完整的。”

“我进去找把吉他,唱给你听。”

“不要。”她又撒娇,“第一遍我想你唱给我一个人听。”

酒吧门口还有人,雷朋觉得有些丢人,却又享受她的撒娇。

“那莪们一起走走,来,把手揣进我的衣兜。”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右手挽住了他的左臂,把手伸进衣兜,左手拿着写好的词曲。

雷朋把手揣进裤兜,开始边走边唱。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

一首歌完整地唱完,她哭的泣不成声了。

“你知道吗?我失恋了。他离开了京城,回魔都了。”

“这首歌是你写的,可是我觉得写的是我和他。”

“王老师吗?”

她擦着眼泪点了点头。“我们在一起其实很好的,就是给不了彼此想要的。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错,可我还是伤心……”

“我也是魔都的,你不担心会再伤心一次吗?”

“最少现在,你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会带给你更多快乐……”

她笑着擦眼泪,问:“你没有纸巾吗?人家眼泪都擦不完了。”

还真没有……下车时候忘记了,这就尴尬了。

雷朋拉开了羽绒服,扯开了羊毛衫,露出里面的保暖内衣。“随便擦。”

她扑哧一笑,也不嫌弃,把脑袋钻进他怀里,擦干净了泪水。

“还有腹肌呢!”

“腹肌算什么,你往下摸摸看。”

她真的把冰凉的手伸了进去,然后摸到了火热的金箍棒。

她惊讶地瞪大了眼,手一下子抽了出来,转身就跑。

雷朋傻眼了,这是玩的哪一套啊?

回到酒吧,看到田导跟几个人已经在喝酒,看他回来都挤眉弄眼。

没有看到师姐,雷朋走了过去,在一个空位上坐下。

一问,都是影视圈的,其中一个还是某大佬。

看形象有些普通,但是名气大的惊人。

他今年刚好四十岁,身边的女孩年纪可能只有他的一半。

田导身边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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