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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 2)

照人类的思维,吃的食物都必须煮熟或者煎熟,可是烹饪肉类太对不起同类了,兔子杀猪、杀鱼都挺血腥的,于是阮可可决定煎胡萝卜片。

阮可可已经给家里发了信号,等着族长派人来带他回去。

当然他并没有向所谓的选美大赛屈服,只是人类世界太不友好,还是回去安全。

兔子的天性就是警惕,害怕不稳定的变故。哗的一声——锅子着火了,兔子被吓得毛都炸起来了。

阮可可的手被烫着,两只手抓着耳朵揉啊揉,企图降温。耳朵耷拉着。可怜巴巴的。

为什么兔子还要做饭?

他闻到一股焦香味,从自己手上传来,好像他有点明白为什么人类爱吃烤兔子了。

他鼻子凑近自己被烫过又不小心被洒了点调料的手,粉色的鼻子翕动。

好像……挺好闻的。就是太疼了。

秦朗背着自己坏掉的吉他回来,发现家里到处都是一片糊掉的焦味。

他怀疑家里的兔儿爷把他房子烧了!

“小兔子?”秦朗撂下吉他去厨房捉兔子,没捉到,厨房的锅被烧化了塑胶手柄,锅铲被咬了个洞,盘子里摆着爱心型的烧焦胡萝卜片。

秦朗气得想把兔子捉出来打屁股。

他又去了焦味更浓的卫生间,冲澡的地方全是黑漆漆一片,还有兔子毛,被烧焦的白色兔子毛堵了地漏。

“小兔子?出来吧,我保证不揍你。”秦朗咬牙切齿,“乖,快出来,我带了胡萝卜回来。”

找到卧室时,他在床上看见一个小凸起。

掀开被子,兔子变回原形——一只勉强看得出来是白兔子的球形物。

兔子身上的毛黑了一大片,有几块地方还秃了,眼睛红通通的,兔爪子抓住两条长长的耳朵蒙住眼睛,因为秦朗掀开被子又偷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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