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白榆还会活着吗?”
“行吧,不管她会不会活,我先给她下道特赦令。”
“这样的人才,不为我所用实在太可惜了。”
“救她的人也那么牛?一招杀伤了几十个人?”
“逆天啊!”
“陈森?那个通缉犯?”
“是他?”
“我知道他,甚至还知道他就是黑市罗宾汉。”
“好极了,他也特赦。”
“他们会感激我,不管一开始多别扭,最终会为我效劳的,我相信。”
挂掉电话,熊毅心满意足:
“博士,我又得到了两个得力干将。”
李夏:等你得到的那一天再说吧,白榆有多拧巴,你或许不知道,我可太知道了。还有那个陈森,根本就是她的跟屁虫。没一点自己的想法,作为男人,毫无魅力可言。
熊毅:真的吗?作为属下,他可太有魅力了。能力强,又没有想法,指哪打哪。
李夏:想多了,他只听白榆的。
熊毅:那更简单了,只要收服白榆,就等于收服了他们俩个。
李夏:你总是这么自信。
熊毅:因为我有实力!走吧,博士,该离开这里了。
李夏:为什么?
熊毅:黑市这种地方,不应该存在于一个太平盛世。我要建立熊氏的威信,必须先拿这里开刀。
李夏:所以,你待在这里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就计划好的是吧?
熊毅:对,在这里这么久,我已经将所有的情况都摸清了,整治起来就容易多了。
李夏:曾经的“黑市之光”竟然是终结黑市的人,多么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