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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烂掉的初恋11(2 / 2)

有人相信的。”

“别戳了,好好吃。”凌翎吃了一口米饭,咽下去后,抬头看顾以衿,“别人怎么想,我不在意,那你信了么?”

嘴里塞着一块排骨的顾以衿闻言,立刻把头摇成了拨浪鼓。

好不容易咽下排骨,他忙道:“你要是需要金主,要是想吃软饭,一开始就不会拒绝我了,我怎么可能会相信。”

乐家,顾以衿过去听都没听过。

乐司,在普通人看来,是个大歌手大少爷,在顾以衿眼里,什么都不是。

乐司和顾以衿,有云泥之别,说难听一点,乐司连给顾以衿提鞋都不配。

相差这么大的两个人,凌翎当年要是只为了钱,想吃软饭,该选顾以衿。

可她当年拒绝了顾以衿。

顾以衿捧着碗,看着桌上凌翎亲手做的菜,对上她的眼睛,坚定道:“关于你的一切,我只信你,只会听你说。”

“那就行了,”凌翎给他夹了一只虾仁,“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有傻子才会信,你以后少看,别搭理。”

顾以衿恩了一声,夹起虾仁吃了。

凌翎笑说,“快吃,等下菜冷了。”

“好,你也吃,”顾以衿想起什么,夹了一块排骨放到她的碗里,“下厨辛苦了,今天的菜我也特别喜欢!”

凌翎笑起来,“你喜欢就好。”

父亲很喜欢下厨,受父亲影响,凌翎从小也喜欢做菜。

她不喜欢吃外卖,所以只要在家吃饭,都是自己做。

而顾以衿,作为顾氏的继承人,他从不吃外卖,甚至不怎么在外面吃饭。

过去他吃饭,都是家里阿姨做的,搬来和凌翎住后,因为凌翎不喜欢外人进她的家,做饭的事就归凌翎了。

……

一起用过午饭,顾以衿回公司的路上,还是决定,他会听凌翎的,不去看网上的污言秽语,但律所一定要成立。

他画了半个小时的图,得用。

律所要大,不用太多人,工资待遇给最好,律师们以后唯一的工作,就是把辱骂造谣凌翎的疯狗,送上被告席。

疯狗两个字,是顾以衿能想到的,最适合用来形容姜璟那群粉丝的词汇。

顾以衿到了公司,叫来秘书,把这件事交给他去办,知道他最近都加班了,就把他这个月的奖金翻了两倍。

听到奖金翻倍,秘书满脸笑地出去做事,办公室门一关,顾以衿就进了休息室,脱下裤子,给受伤的膝盖换药。

吃完饭怕被凌翎发现,他找了个理由立刻就走了。

看着还红肿青紫的膝盖,顾以衿苦了小脸,“没消下去多少,会被发现的,怎么办……晚上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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