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达群接着往下聊。
“到时候再看。”他说:“就算不住到一起我们也可以经常聚一聚的。”
“你在青龙住了多久了?”曹学谦问。
“应该有三年了吧?”王达群稍稍思索了一下,说。
“没打算买房吗?”曹学谦问。
“买房干什么?我在老家已经建楼了呀。在外面还是租房自由一点,想在哪里住就在哪里住。”
“还是你潇洒。”
“人就是要过得潇洒一点嘛。我早早地就来沿城打拼了,我是看着沿城一日一日发展起来的。论能力,我输过谁?不管是技术,还是管理,还是语言,我都不怕跟谁过招。这么多年我都是在替别人打工,现在年龄慢慢大了,想自己干点事业了,不能打工一辈子呀。I want to be a rich man……哈哈。”
王达群一时兴起,竟飙了一大段英语。
“厉害,还可以飙英语,你不是英语专业的吧?”曹学谦自己英语不好,看到王达群英语也这么好,又意外又佩服,觉得王达群能成为他们那里十里八乡的传奇人物,还真是有原因的。
“狗屁!都是自己摸索自己学。小时候家里穷,早早地来社会闯荡了,边养活自己边学习。”
“这就更厉害了,自学成才!”曹学谦伸出大拇指。
王达群也不谦虚:“那是!在外面闯,你学东西不快,很容易就会被淘汰。所以我一直保持着接受新事物的热情。
“市面上那些最新的电子产品,我不仅是第一时间知晓,我还喜欢买回来自己研究。在学习新知识面前,我从不吝啬时间和金钱。”
“佩服!所以你才能这么出类拔萃!”
“还是浪费了时机啊。我要是早点出来自己干,估计早成就一番事业了。不过现在也不迟。我们两个这一次是急躁了点,下次就吸取教训了。你先休息一下也是好的。但我还是会寻找机会的。别人能做到的,我就不信我做不到!”
王达群说得斗志昂扬。
曹学谦想要再附和鼓励一下,但脚跟已越来越疼,刚才还又是钻心地刺痛了一下,让他一下说不出话来了。
王达群没听到曹学谦吱声,便偏头看了他一下,看到了他一脸的痛苦样。
“没好一些吗?”王达群问。
曹学谦龇着牙摇头。
“你把脚从鞋里脱出来看看。”王达群建议。
虽然在别人的车里脱鞋不太好,但曹学谦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忍着痛把脚从鞋里面抽出来,把捂得温热的湿乎乎的袜子也脱了下来,发现脚跟竟有点红肿了。
他想试着动一动脚跟,发现一动就钻心地疼。
“疼得很厉害?”王达群又问。
曹学谦有点颓丧地点头。
“那是要去医院呢。我直接开去医院吧?”
“嗯,看样子只能去医院了。”曹学谦心里面不想去医院,但看这脚跟的情况很不乐观呀,不去医院怕是不行。
*
二十几分钟后,王达群把车停在了象洋医院的外面。
曹学谦打开车门,想自己下车。
他把左脚慢慢地挪出来,然后先让右脚踩地,再用手扯着左腿裤管把左脚提起来,小心翼翼地让左脚着地。
可是脚一沾地,他又像触到火炭一样本能地把脚提起。
不行!好疼!
怎么一下会这样?自己竟站都不能站了?
曹学谦单腿站在那里,扶着车门,心里面掠过一阵恐慌。
“这么严重?走不了路了?”王达群也吃了一惊。
曹学谦苦笑。
“我背你吧。”王达群说着,便背向曹学谦。
曹学谦没别的选择,只能感激地趴在王达群的背上。
好在王达群身形高大,背着曹学谦不是太费力。
夏天天气热,曹学谦的衣服已是半干半湿,还是有点不舒服,但他并不怎么觉得了。
这辈子,他除了小时候让爸爸妈妈背过以外,还没让别人背过,想不到今天竟让王达群背着进医院。
看到医院门口其他人投过来的疑惑的目光,曹学谦心里是又着急又恐慌:我的脚到底是怎么了?叶莲还等着我回家呢。
*
叶莲正在厨房里忙碌着。
饭菜快做好了,曹学谦一回来就可以开饭了。
现在已是晚上七点多,外面夜色渐起。
一般不堵车的话曹学谦八点左右就到家了。
手机骤然响起。
叶莲出去拿起一看,是一个陌生电话。
会是谁呢?
叶莲疑惑地按下接听键。
“喂,哪位?”
“喂,叶总,我是王达群。”
王达群?
其实他不说他的名字,叶莲也知道他是谁。因为只有他才会奇怪地称呼她为“叶总”
礼尚往来吧,我也叫他“王总”。
虽然叶莲很不喜欢王达群,但人家打电话来了,总不能那么小心眼地明着不搭理人家吧?
“王总,有什么事吗?”
“曹学谦在医院里,你要过来照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