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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1 章 Chapter 2(3 / 5)

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气,浑身冷汗淋漓。

后来,哪怕她喜欢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觉得异常惊险。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虽然当时的她表现得很糟糕,情绪失控又大喊大叫,但总的来说非常冷静了——看到Dan身上的枪套,和听到“狙击手”一词时,居然没有尖叫出声。

明琅觉得,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镇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随口说说,过了一个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对门住了下来。

有段时间,明琅看到他的银发,就头皮发麻。

总觉得他住在对门,是为了监视她有没有乱说话。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

——他的头发太好看了。

屿城亚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发色和瞳色也不会浅成这样。

是基因病吗?

明琅偷偷在网上搜了一下,没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捞起书包,匆匆出门,正好与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时,明琅发现,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银色。

她心脏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传来刺痛。不敢多看,她拍开他的手,闷头冲了出去。

冲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

Dan已经侧过身,头微微垂下,抬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质手套,手指窄而修长,骨节分明。

明琅这才想起,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着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来说,手套不离身的人,多少有点洁癖,刚刚他却毫不避讳地扶了她。

也许,他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坏。

那天上课时,她满脑子都是Dan长长的银色睫毛。

窒闷的暑天,到处都是恶臭燃烧的废品堆,整个教室都弥漫着男生发酸的汗臭。

Dan的银发银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晓般清冷的香气,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闷得想要尖叫时,

想一下他的外貌,

莫名就冷静了下去。

体内甚至泛起一阵一阵颤栗,仿佛解暑过了头,发烧似的打起冷战来。

那一个学期,她都心猿意马,总是突然想起Dan的脸庞。

她在这方面比较迟钝,足足一年过去,才惊觉这种感情可能是喜欢。

——她喜欢上了Dan。

这一发现,无异于晴天霹雳。

Dan明显不是一个好人。

他身上有枪,有刀。

明琅搜过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么,搜索结果显示是一副战术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养的杀-手。

不管怎样,他都是为公司效劳,而她非常讨厌公司员工。

Dan也不会喜欢上她这个“平民”。

这是一场不可能的暗恋。

她刚刚意识到对他的感情,就已经失恋。

那一年,明琅快要满十八岁。

在失恋阴云的笼罩下,她变得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暴躁。

她觉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来就注定当一颗螺丝钉,注定成为公司的奴隶,究竟为什么要把她生下来?

她好难过,尤其是发现普通人之间亦有阶级时——家境较好的同学,选择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过得一塌糊涂。

明琅这个名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名字。

曙光与美玉。

现实中,她却是一块灰扑扑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里刻薄地把自己贬低了一通,情绪越发阴郁了。

就在这时,她的窗户传来轻微的响动。

嘎吱,嘎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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